助学贷款预约不去办理,还可以迟点去办理吗

龚国庆 2019-12-21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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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齐文芳2019-12-21 18: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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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在入学报到后,是可以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大学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在申请助学贷款之前,一定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学校收到学生的申请后,各大高校的资助部门首先会对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黄盟盟2019-12-21 18:05:45
  • 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三年间含毕业当年、毕业第二年和毕业第三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贷款人只需偿还贷款利息,毕业第一年只支付当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共计111天的贷款总金额利息,毕业第二年和第三年只支付上一年12月21日至本年12月20日共计365天的利息,从毕业后第四年开始,贷款人须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期限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注: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扩展资料:助学贷款违约后果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2、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4、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助学贷款—大学生助学贷款。
    连伯煌2019-12-21 17:41:04
  • 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时间是开学初,一般都是在九月份,但是具体操作起来不是这样的,因为学校开学事情很多,而且办理比较麻烦,只需要准备好需要的证件就可以了,签合同的时候日期填写的都是九月份。申请助学贷款准备资料: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请提前准备好贷款资料,具体包括:上面的主要证件有了就可以每个学校的具体操作时间不一样,有的可能在每学年的第一个学期办理好,有的可能推迟到学年结束,不一定的,不管什么时候办好,合同上都是写的九月份。
    龚宜超2019-12-21 17:22:13
  •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准备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齐春宇2019-12-21 17:06:06

相关问答

可以的。1、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2、申请金额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3、贷款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扩展资料:1993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制发了《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通知》,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原来文件中有关学生贷款额度和享受贷款学生的比例的条款进行了修订。经修订后的规定为: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准或本校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确定。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生活仍有困难,可以申请贷款。其申请贷款的数额,由学校在贷款和获得奖学金的两项之和能够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基本需要以内掌握。享受贷款的学生比例,由学校根据本校本、专科学生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数,在规定的贷款经费总额内确定。目前各高校学生贷款实际最高额度一般在每年1000元以上。2019年7月25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25日联合发通知,将贷款增至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将达到12000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