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月利息百分之十违法吗

连双桃 2019-12-21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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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2P网贷平台运营及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扩展资料:一、网贷违法的行为:1、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解读:防止非法融资。2、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解读:网络借贷要遵守个体和个体之间借贷的要求。所有资金全部托管到银行,保障安全,防止“跑路”。3、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解读:保本保息,只有银行才能做到。如果网贷平台这样宣称,就是误导夸大。4、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解读:不能落地,要遵守网络这个性质,不能越界。5、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解读:贷款是银行的业务。6、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解读:项目募集期不能结束,无法有效的监管。7、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解读:这是银行代理业务,还是不能越界。8、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解读:这是资产管理业务,不能越界。9、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解读:互联网金融不能入侵实体金融。在系统上做到风险隔离。10、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解读:做中介,要诚实。11、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解读:要保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不能流入到虚拟经济中。12、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解读:股权众筹是又一个互联网金融领域,不能越界。13、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二、网上贷款注意事项:任何事情都是一把双刃剑,网上贷款也是,有其利必有其弊,总会有些不法分子会钻空子,谋取私利。因此进行网上贷款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选择知名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知名银行有保障,信誉度比较高。2、不要被“无息”所迷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样没有付出的贷款是有风险的。3、要看清合同的各项条款。签署合同前,要看清各条各项,不要盲目的同意和默认。网贷。
龚峻松2019-12-21 17: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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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法律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保护分为3个层次:1、年利率不超过24%涉及居间和担保两个法律关系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同时,还对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做出调整,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CEO石鹏峰6日告诉记者,《规定》对P2P行业争论已久的担保问题从法律上给予明确定位,即认同了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接受了当前行业普遍承诺垫付的现状。36%的划定可能会对民间借贷造成较大影响。首次明确P2P平台担保责任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曾颁布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但因经济社会的变化,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关于民间借贷的这份最新司法解释是回应金融市场化改革对形势发展和司法工作的要求。比如网络借贷。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自2019年以来,P2P出现井喷式发展,不仅实现数量上的增长,借贷种类和方式也得到扩张,但是问题也层出不穷。我国已经形成了有别与国外P2P网贷模式的新特点,同时也产生了平台角色复杂、监管主体缺位、信用系统缺乏等新问题。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8月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按照《规定》中的条款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后者是多出来的条款,石鹏峰解释,对于P2P平台以各种形式宣称承诺垫付的,法律均对出借人要求平台履行担保责任的请求给予支持。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利率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本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多年以来民间所谓“高利贷”做出了更多解释,划了“两线三区”,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这是对1991年的《司法解释》重大的修改。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8月6日介绍,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以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的司法政策的变革势在必行。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究竟如何进行调整,采纳何种模式,固定利率上限标准如何予以确定,这一系列审判实践中的问题亟待回答。根据《规定》条款内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对于24%和36%两道线,杜万华解释说,我们划了“两线三区”,首先划了第一条线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的24%。这是一条线;第二条线是年利率的36%以上的利息约定为无效,这就是两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这三个区域。24%-36%之间的争议由出借人和借款人自行协调,并尊重既定发生的事实”,石鹏峰告诉记者。也就是说,法院不保护,但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他补充说,36%的划定可能会对民间借贷造成较大的影响,现实中的确存在不少综合利率超过36%的情况。另有互联网金融平台懒投资总裁陈裕殷告诉记者,对于利率过高的平台,应该予以警惕,因为过高的利率可不被保护,这能有效限制那些用高利贷吸引投资者的平台发展。据最高法介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民间借贷规模不断扩大。伴随着借贷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元化,民间借贷的发展直接导致大量纠纷成讼。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02.4万件,同比增长19.89%;2019年上半年已经审结52.6万件,同比增长26.1%。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规范民间借贷:超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
    黄盛彬2019-12-21 18:00:36
  • 网络借贷存在的危害:1、无法可依。网络借贷的利息有时远远超过规定利率,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放款人是无法维护这部分利益的。2、易生老赖。因为缺乏银行的诚信系统,还款逾期经常发生。3、犯罪空间。全文。
    齐明柱2019-12-21 17: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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