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诈骗手段有哪些

龚子平 2019-12-21 1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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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种主要的诈骗手段就是犯罪分子利用媒体广告,通过手机短信、网络、报纸、街头粘贴广告和直接打电话等方式,以“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快速贷款”为诱饵,骗取受害人交纳的风险保证金,或以一定比例的利息存入其提供的银行账号。针对这种骗局,只要不贪心,看清楚形式,是不是轻易上当受骗的。另一种是犯罪分子谎称其在银行有熟人,可查询到受害人账户内存款数额,同时,谎称要通过网上银行将贷款存入受害人银行卡内,继而诱使受害人按其要求办理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从而达到转账诈骗目的。选择贷款要看其平台的背景,如果其平台有资金充沛的实体来支持,并且平台的工作人员有较长时间的银行信贷工作经验,其风险性相对就降低了不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贪了小便宜而吃了大亏。在贷款时,要注意几个事项:1、首先,正规贷款不需要提前支付保证金或者利息,预扣利息的行为也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2、在挑选贷款平台时,如果遇见对方直接或变相要求支付“贷前费用”时,都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提高警惕;3、其次,正规的小贷公司一般不从事跨区域贷款;4、另外,贷款前最好了解一下平台背后小贷公司的真实情况,以防上当受骗。
符能江2019-12-21 17: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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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额贷的金额是没有具体数目的,另外不管贷多少金额,只要不是诈骗就不会被判刑。如果构成诈骗,小额贷3000元以上可以判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章见文2019-12-21 17:36:07
  • 网络小额贷款诈骗举报案警电话是110。110是全国统一的报警电话。也可以通过短信、微信、信函、互联网等形式向公安机关报案。
    梅金莉2019-12-21 17:18:07

相关问答

这种情况,这不算诈骗,但是对方通过法院起诉,有偿还能力而不还款是会坐牢的。如果在借贷过程中使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可涉嫌诈骗犯罪,仅仅只是民间借贷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纠纷,并不涉及刑事犯罪,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扩展资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二、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诈骗案件中,对个人诈骗数额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单位诈骗在5万元以上满10万元的,且犯罪嫌疑人已经逮捕并审查起诉的案,仍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小额贷款骗局关键词之一:无需任何抵押,保证放款不少网上的广告都宣传说“不要担保、无需抵押、保证放款”,他们利用这些虚假广告来吸引那些急需筹钱贷款的人,将他们引入骗局。网上无抵押贷款多为骗局,此类骗局性贷款几乎不设立任何贷款条件,无抵押无担保,利息极为“合理”且承诺一定放款。既非高利贷,又不设立门槛,真的有如此好事?借款人应细细思量。小额贷款骗局关键词之二:先付款近日,陈先生尝试小额贷款时被骗走11400元。8月25日,他搜索到一个“快速办理贷款”的网站,于是用QQ跟对方联系上了。对方解释称,陈先生需贷款5万元,每月利息400元,要先交一个月利息,就能很快贷到款。陈先生马上拨打该电话号码询问相关流程。该电话那边的“经理”就以押金、还款能力保证金等理由要陈先生陆续支付了11400元。小额贷款骗局关键词之三:低息3万至10万元的小额贷款,利率仅为1%……这不是银行的优惠政策,而是诈骗陷阱。在受骗者李田多次找银行贷款未果时,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集团在本市为资金短缺者提供低息贷款,小额无抵押,有意请致电××”。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李田拨通对方电话。骗子开始设圈套,让李田先将一个季度的利息汇进指定账号,称这样第二天办完手续就可直接拿钱。小额贷款骗局关键词之四:身份证贷款广告词里的“仅凭身份证就能贷款”大部分是指信用贷款,也就是无抵押贷款。但,只用身份证是不可能贷款成功的,无抵押贷款需要你有一定的收入证明,工作稳定。银行是商业机构,贷款是他们的主要来源,所以贷款质量的好坏,关系到银行的生存,因此不会存在不考虑你的贷款资质。一般小额贷款条件:信用状况、工作状况,甚至是工资发放的形式。所以,“仅凭身份证贷款”此类是假的。小额贷款骗局关键词之五:我银行有人王先生在贷款时,经介绍找到了某小贷公司。该公司声称自己在银行有人,可以快速帮其办理贷款,并且利息很低,于是王先生随即缴纳了3000元服务费,之后王先生不仅没有拿到贷款并且这所谓的3000元服务费也石沉大海。王先生殊不知,银行和金融机构都是有自己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就算你银行再有人,也是不可能作保证的~。
这种情况,这不算诈骗,但是对方通过法院起诉,有偿还能力而不还款是会坐牢的。如果在借贷过程中使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可涉嫌诈骗犯罪,仅仅只是民间借贷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纠纷,并不涉及刑事犯罪,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扩展资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二、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诈骗案件中,对个人诈骗数额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单位诈骗在5万元以上满10万元的,且犯罪嫌疑人已经逮捕并审查起诉的案,仍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