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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要结清上笔公积金贷款且信用良好,最近连续六个月交纳公积金的情况下是可以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需询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公有现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黄皖生2019-12-21 18: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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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1.购房合同原件;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6.户口簿原件;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齐晓君2019-12-21 18: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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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福利“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工作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目前,住房公积金的主要作用是购买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低于商贷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也就是说,具体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制定当地的各项标准,包括贷款标准,因此,各省、自治区的公积金贷款标准不一样,具体的可登陆当地公积金中心网站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受以下因素影响:一、个人公积金余额个人公积金余额就是个人公积金账户里里面钱,由个人和单位按比例每个月各缴存一部份,以重庆为例,重庆现行政策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个人公积金余额的25倍。二、当地规定的最高额由于住房公积金储存资源有限,而有购房需求的受众众多,为了满足更多人的需求,公积金中心就对最高贷款额度做了限制,重庆地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夫妻参贷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如果贷款金额高于最高额的,可以追加商贷组合。三、总房价与贷款成数还是以重庆为例:如果是购买新房,最多可贷8成,50万的房产最高可贷40万;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则受房龄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管爱春2019-12-21 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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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④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龚岩琳2019-12-21 17: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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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知一、办理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宜宾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3、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无连续逾期或累计逾期3期以上的还贷记录;4、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为原商业性贷款的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以共有产权作为抵押的,其共有产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具备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条件;6、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家庭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7、申请人及配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支付购房款或装修该套住房;8、房贷套数认定按现行规定执行;9、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辛国文2019-12-21 17: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