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香港人,可以在深圳的汇丰银行贷款吗

路贵畅 2019-12-21 16:58:00

推荐回答

贷款所需资料: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
黄睦凯2019-12-21 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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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贷款提前还贷手续流程:根据银行的规定,提前还贷的客户需提前一周至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约定还款日期;然后按照约定的日期,携带身份证、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填写还贷申请表和提前还贷协议,并按银行的要求,将需要还贷的款项存到你扣缴贷款本息的账户上;银行自动扣收;各家银行对于提前还贷并没有次数的限制,可以一次全部还清,也可部分归还贷款。部分提前还贷的贷款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减少每月还款额,还款期限不变;缩短还款期限,每月还款额不变;《提前还款申请表》一经借款人银行确认后便不可撤销,并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黄盛松2019-12-21 18:43:49
  • 可以,只要你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你的身份符合贷款的资格就能贷款。
    车广侠2019-12-21 18:05:47
  • 需要法人代表,和担保人。想要避开以上这两个,那么就是高利贷。见息0.01CNY以上,大陆随做贷息下调,但是贷款仍然很麻烦,除非有朋友在机关单位。
    齐春娟2019-12-21 17:41:07
  •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银行立期存款帐户;2、准备贷款要求资料;3、面签银行;4、银行报卷审批;5、银行审批通通知借款审批结并与借款签订借款合同;6、建委做抵押登记;7、建委项权利证;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9、银行贷款直接划拨合同约定帐户;10、借款按借款合同规定本付息申请房贷款资料:1.借款效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需具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未再婚;3.已婚需提供配偶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4.借款收入证明连续半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5.房产产权证;6.担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龙庆亮2019-12-21 17:22:16

相关问答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如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每月偿还贷款额度按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3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不能超出单笔贷款最高限额、月还贷能力,以及购房总价与首付款差额。最终的可贷额度计算以系统计算为准。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909/t20190921_1151946.html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90518020405613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90518020405613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910/t20191024_2568328.html编辑于 2019-07-12中银直播间官方网站手机银行中银理财余额理财大额存单向TA提问。
办理流程:①申请。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②受理及审批。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将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③发放。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由学校组织学生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每年的2月、8月不发放生活费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④贷后管理。借款人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转学、出国、被取消学籍等原因离校,应在离校前与贷款行签订《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学校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离校手续。贷款行须取得借款人离校后的联系方式。借款人毕业、结业、肄业的,贷款行应取得其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⑤贷款回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的有关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