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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可以抵扣。税法里面只是规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超出规定利率的部分不能抵扣,向个人借款跟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性质一样,有相关的手续的话,并且利率不大于金融企业的利率,是可以扣除的全文。
章见文2019-12-21 18: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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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2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黄盛文2019-12-21 18: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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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事务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2全文。
黎琼锋2019-12-21 17: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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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向个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若是取得收据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提醒企业支付个人借款利息属于债权性股息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全文。
车建军2019-12-21 17: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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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ZIXUNREXIAN,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那么,在进行税前扣除的时候,企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专业解答对于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问题,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赵风进2019-12-21 17: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