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助学贷款还款事宜

龙家凤 2019-12-21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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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情况必须联系自己的贷款银行查询的,别的渠道查询不到。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进行查询即可。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齐晓向2019-12-21 17: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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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助学贷款逾期和展期的规定:一、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在毕业前30日内向贷款行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二、贷款行为借款人办理展期后,客户经理及时通知会计人员按照《展期协议》对ABIS系统中借款人毕业日期、到期日期进行修改;三、借款人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照贷款学生原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继续由财政部门实施全额贴息。温馨提示: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条件等,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编辑于 2019-09-20。
    符致坚2019-12-21 18:06:05
  • 拿身份证去农业银行任意网点咨询办理如果3w贷款的话,至少翻倍6万也可能成呆账了,以后你名下不能房贷车贷除非。有意外情况。
    黄生高2019-12-21 17:58:52
  • 助学贷款是属于一次审批,分次发放的贷款最高可以是8年是正常的。但是同时要符合离校一个月内,向学校递交《借款人毕业后情况登记表》,由学校提供借款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给银行。毕业后最迟两年还清本利。你现在的情况还是全部符合规定的,也不存在展期。但是最主要是你没有提交《借款人毕业后情况登记表》。所以你现在第一步是先找学校提交《借款人毕业后情况登记表》,留下联系方式。和学校说明想提早还款的意愿,让银行联系你。助学贷款提前还款只需要计算实际用款的利息。
    连伟杰2019-12-21 17:41:31

相关问答

如您在中国银行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偿还:1、还款周期毕业借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按月或按季度偿还贷款。2、贷款利息支付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季度支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按月或按季度支付,开始时间为毕业后所逢的第一个月结息日。当借款学生按照高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完毕有关手续之日后所逢的第一个月结息日起自付全部利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休学贴息。借款学生或毕业借款学生如未按照规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经办银行可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由借款学生或毕业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3、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高校机构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制定还款计划,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高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并负责将毕业借款学生的还款计划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根据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还本宽限期,即毕业后36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具体事宜由毕业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由经办银行审批。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如毕业借款学生未自主选择毕业后的3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则应自毕业后的第37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在还款期内享受还本宽限期。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继续贴息的借款学生,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所在高校机构提出继续贴息申请,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原所在高校在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借款学生的继续贴息申请,审核通过后,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原经办银行自收到学校审核通过的继续贴息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继续贴息手续。自原经办银行办理继续贴息手续之日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学生原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可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还款协议签订以及继续贴息申请等手续。借款学生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还款协议签订以及继续贴息申请等手续时,需已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借款学生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申请继续贴息的,需按照原所在高校机构的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如有其他业务需求,。编辑于 2019-11-20中银直播间官方网站手机银行中银理财余额理财大额存单向TA提问。
如您在中国银行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偿还:1、还款周期毕业借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按月或按季度偿还贷款。2、贷款利息支付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季度支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按月或按季度支付,开始时间为毕业后所逢的第一个月结息日。当借款学生按照高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完毕有关手续之日后所逢的第一个月结息日起自付全部利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休学贴息。借款学生或毕业借款学生如未按照规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经办银行可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由借款学生或毕业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3、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高校机构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制定还款计划,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高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并负责将毕业借款学生的还款计划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根据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还本宽限期,即毕业后36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具体事宜由毕业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由经办银行审批。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如毕业借款学生未自主选择毕业后的3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则应自毕业后的第37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在还款期内享受还本宽限期。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继续贴息的借款学生,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所在高校机构提出继续贴息申请,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原所在高校在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借款学生的继续贴息申请,审核通过后,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原经办银行自收到学校审核通过的继续贴息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继续贴息手续。自原经办银行办理继续贴息手续之日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学生原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可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还款协议签订以及继续贴息申请等手续。借款学生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还款协议签订以及继续贴息申请等手续时,需已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借款学生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申请继续贴息的,需按照原所在高校机构的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如有其他业务需求,。编辑于 2019-11-20中银直播间官方网站手机银行中银理财余额理财大额存单向TA提问。
还款方式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扩展资料:贷款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2、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4、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5、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贷款限额1、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80%。2、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总额的70%。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60%。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如实填写的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表。2、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有效证件。3、财产共有人的个人收入证明。4、以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险公司除外形式进行担保的,应提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5、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形式进行还款担保的,应提交保险公司同意为其办理分期偿还消费贷款保险的书面承诺。6、已在贷款银行存入不少于学杂费总额规定比例的款项、公证费、有关保险费等存款凭证。7、委托贷款银行划款授权书,其内容应当规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转资金给指定收款人。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