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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扩展资料: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宇飞2019-12-21 17: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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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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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虽然成立,但不一定会生效,就算是生效,没有放款,人家也不会有责任。有些合同的生效期是以放贷为条件,但是也看具体条款,别被骗了。
赵风翎2019-12-21 18: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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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出借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借钱款,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借款人是可以要求出借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支付贷款的,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龚家裕2019-12-21 1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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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平安都明确回复了,那么就不用理会他们。就算是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合同签署了只要没有放款也是可以放弃的,别说这种高利贷骗子公司了。他们常用什么违约责任,起诉之类的威胁来欺诈受害人。很多受害人不懂得法律一时害怕就上当了。
赵饮虹2019-12-21 17: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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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贷款签订合同后未放款,不想继续贷款是否违约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如违约条款规定了生效时间为签订后生效,则在签订完贷款合同后拒绝继续贷款就属于违约的行为,要按照违约条款来执行,如果注明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发放后,则在此之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麻硕士2019-12-21 17: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