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遇到这种情况,实习证件上高速,导致车辆侧翻,目前保险不给赔偿,谁能帮我?
推荐回答
一、在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一般是有这样的不以人们的责任免除规定的,其一般表述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被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二、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批二款的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也就是说,如果在实习期内,驾驶员单独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的,属于违反规定。保险公司也真是根据该条规定予以拒赔。但是,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否成立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1、从法理上来讲,实习期单独上高速虽属于违章,但并不是只要驾驶员有违章的,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2、保险公司设置的该免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如果双方对该条款的含义有争议的,应从有利于当事人的方面来进行认定;3、该条款属于免责条款,根据规定,保险公司负有提示和充分说明的义务。如果保险公司不能举证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就该免责条款对投保人进行了提示和说明的,则该免责条款对当事人不生效,保险公司据此拒赔的理由不成立。另外,如果出现以在实习期单独上高速而遭保险公司拒赔的,当事人应该立即委托律师处理,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自己的合法权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第十三条保险人对其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
齐映山2019-12-21 21:03:00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实习期并不是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扩展资料: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 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齐春法2019-12-21 23:56:37
-
有一定的争议,主流观点是可以得到理赔。第一种意见认为: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该规章明确了驾驶证实习期间驾驶员并无资格单独驾车上高速。因此,保险公司拒赔有理。第二种意见认为: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得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张某实习期内单独驾车上高速,并非没有获取驾驶证。因此,保险公司拒赔无法无据。最好车主出面理赔,要不就要证明车副驾有老司机,不然保险公司有拒赔的理由。
龙展航2019-12-21 21:21:09
-
实习期上高速出事保险会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扩展资料:驾照实习期后可以上高速公路,但是有条件的如下: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驾照实习期。
籍巍巍2019-12-21 21:07:48
-
实习期开别人的车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商业险不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黄瞻云2019-12-21 20: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