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存保险的款是否能申请低保

龚巧云 2019-12-21 2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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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低保在其退休后,符合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在领取养老保险金后,不符合低保领取条件,就不能领取低保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龙庆亮2019-12-21 21: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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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了养老保险的人是不可以领低保的。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将下一年度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提前通知地方。中央财政提前通知地方预算指标后的剩余部分,应当在次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内尽快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应相应建立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提前通知制度。在接到中央财政提前通知预算指标后的30日内,连同本级安排的下一年度城乡低保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提前通知部分一并下达各地市县,提前通知文件同时报送财政部、民政部。低保。
    赵颖雪2019-12-21 23:57:10
  • 不一样。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低保是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扩展资料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养老保险-低保。
    龙小语2019-12-21 22:00:32
  • 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与申请低保没有联系,也并不是有重大疾病保险就必然享受低保。重大疾病的根本在病,享受低保根本是有收入条件的,两者风马牛不相及。
    符能松2019-12-21 21:36:33
  • 不能,按规定申请低保必须调查公示,网上查询等,有理财产品保险会查出来的。不会批准低保的,也不符合低保条件,所以不要申请了批不了。
    宇文献花2019-12-21 21:18:33

相关问答

可以申请。收集整理编辑加工完善的低保资料,供参考:低保细说起来字有几大筐,简单慨括几个字。经济困难的都可以可以申请低保。但不一定会有低保,不申请一定没有低保。▲1-8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9月份的正在发放中,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或者对低保政策不明白有疑问的网友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钱哪,是杀人不见血的刀!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地方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第六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八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低保申请书范文低保申请书××镇××村居委:申请人×××,性别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本家庭户籍为××市县××镇乡,现常住××市××镇乡×村居×组。现因×××××××××××××。目前家庭月年收入仅××元,致使家庭异常困难,月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为此,需申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决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难,望批准!特此申请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载: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2019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9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青海全省2019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9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2019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9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9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延庆县按人均每月66.67元核定;最低保障线从具体执行情况看,各区县执行的农村居民低保标准还是存在较大差别、海淀区2002年核定的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为每月180元;朝阳区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1998年的每月人均120元调整到2002年的180元;大兴区从2002年的人均每月83.33元调高到2003年的100元;怀柔区确定的低保标准为每月83.33元;门头沟区确定为80元。尽管海淀和朝阳属于城区,延庆等县属于远郊,两者的低保标准相差2.7倍。这种差别正好与朝阳区和延庆县人均财政收入的差别书或者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执行。7.原系本县农业户口,现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及超过16周岁的在校学生视为家庭抚养人员。8.农非混合家庭计算人均收入时,首先应确定家庭年人均收入比例。计算公式如下:家庭年人均收入比例=家庭上年收入/非农业人口*当年城市低保标准*12+农业人口*当年农村低保标准*100%按以上公式计算,家庭年人均收入比例小于1的家庭,非农业户口成员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农业户口成员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其中,农业户口家庭成员的年人均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农业人口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比例*当年本地农村低保标准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放及监督一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无论全额享受或差额享受,均由乡镇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以现金形式每季度发放一次;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需持领取证按期到乡镇民政科直接领取保障金,不能直接领取的,由乡镇民政科专管人员送到家里。二凡经县民政局批准的保障对象及保障金额,要以村为单位逐户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享受保障家庭持有异议的,可以向乡镇民政科或县民政局提出。乡镇民政科和县民政局应当在接到异议之日起进行核查,并在30日内核查完毕,情况属实的予以纠正。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复审、变更及迁移一对享受低保家庭的人口和收入状况等,村委会和乡镇民政科应每年审核一次。特别是对劳动就业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者和新毕业的学生,必要时可随时进行复审,做好记录。县民政局每年11月审核一次,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调整。二享受低保的家庭收入和收入如有变化,村委会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乡镇民政科审核。乡镇民政科应及时根据情况重新核定保障金额,为其办理变更手续。终止享受的,收回保障金领取证。三保障对象户口迁移时,应随时办理迁移手续。本市区域内迁移的,由县民政局收回保障金领取证,并出具迁移证明,将迁移对象有关情况封装后转交到迁入区县民政局办理手续。本县区域内迁移的,由乡镇民政科报县民政局备案,并由县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八、政府职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民政局是负责本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县财政、农委、劳动、卫生、统计、物价、审计、经管等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做好相关工作。一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本地区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的领导,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证,解决必要的办公条件。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等应切实制定救助措施,对农村困难家庭在就医、上学、住房、人照、纳税等方面的费用给予减免照顾,并对有劳动能力或有一技之长的困难家庭成员给予各方面的扶持,鼓励其通过生产劳动脱贫致富,并通过开展邻里互助、社会帮扶、领导包户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困难家庭的保障水平,形成社会化的保障网络。二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管理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1.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平等、民主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保障资金、保障标准三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2.加强动态管理,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档案,实行电脑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审批、发放及保障标准调整等具体工作。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系,落实配套帮困措施,确保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4.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咨询等事宜,及时向社会宣传、解释有关政策。5.加强农村低保政策的指导和调研,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注意搞好业务培训和总结交流,提高工作质量。三各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地做好自身应做的工作,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九、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一从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和审批工作的人员应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擅自改变农村低保范围和保障标准的;2.贪污、挪用、扣押、拖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3.玩忽职守,影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进行的。二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教育、警告直至追回保障金及依法进行处罚: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2.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科办理变更手续,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三农村居民对申请享受保障而未得到答复,或对县民政局作出的不批准享受以及降低、终止保障待遇的决定或者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依法提请行政诉讼。十、其他一本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