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买的保险在中国不具备避税避债功能吗?

黄灿明 2019-12-21 2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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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在保单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是有避税、避债功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如何将自己的资产有效隔离,不被侵蚀缩水成为重中之重,一般导致资产缩水的原因无外乎:创业失败、投资失败、政策影响、婚姻风险、子女挥霍以及生命风险等全文。
齐方良2019-12-21 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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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是的,保险法有相应的规定。保险所得所有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和占用。不过我们应该合理规划自己和家人的保障,不要为了某种原因而放弃正确的思考全文。
    齐智勇2019-12-21 23:56:46
  • 当然可以啊,买保险是不用交税的,而且债务执行也不能执行保险全文。
    黄皓莉2019-12-21 21:21:23
  • 关于保险避税,准确地说,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人寿保险的赔付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它的,分红险的分红、投资型保险的收益等,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的保险避税,没有实际意义。最关键的,就是个人买保险,不能用税前收入!免征个税的,国债、政府债券以及其它的因侵权伤害获得的赔偿,都是免征个税的。所以,凡是吹保险避税的,不是个骗子,也是个糊涂蛋。关于全文。
    齐春生2019-12-21 21:08:05
  • 可以,保险法有相应的条款,保险受益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可以通过购买万能险,自己是被保险人,孩子是受益人,或者购买分红险,孩子作为被保险人,都是可以避债避税的。保险的收益权大于债权,不用偿还投保人生前的债务,甚至法院不能查封人寿保险去偿债。如果还有不清楚,请直接联系我。全文。
    龚宜超2019-12-21 20: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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