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住过院,后投保商业保险没有告知,现得了癌症,保险公司会做怎样的判决
推荐回答
《保险法》中,有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在很多民间解释中,它直接被理解成“投保时不符合投保条件也没关系,等熬过两年不管怎样都是会赔的。听见这样的说法,原本投保不顺利的人是不是也觉得蠢蠢欲动。可是这种说法真的可信吗?投保后过了两年,真的都能赔?不如我们先来看两个法院案例:2019年3月16日,周女士投保某重疾产品,2019年因乳腺癌申请赔付。但是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周女士在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15日因发现右乳肿块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右侧乳房癌。结果:保险公司案件做拒付处理。为什么一个赔了,一个没赔?下面我们来仔细讲讲。1.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解读根据《保险法》16条,可以看出,这个条款是非常有利投保人的条款,约束了保险公司的解约权,对促进中国保险行业发展有深远的意义。对划红线部分进行解读,其实会发现:1.抗辩针对的是保险公司的解约权。也就是保险公司在合同成立超过两年后不得因不如实告知解除保险合同,跟理赔没有关系。2.想要理赔,前提是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再对比上面两个案例可以发现,都是重疾险,第一个赔付了,第二个没有赔付,就是因为重疾险的保险事故是指“首次罹患重大疾病”。那如果一个人已患重疾,投保重疾险,两年后再次诊断同样的重疾,肯定是谈不上“首次罹患”了,所以是不予理赔的。案例2就属于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虽然也适用两年抗辩期条款,但是不符合理赔条件,所以不予赔付。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说,该客户隐瞒投保前病史,事实清楚明确,恶意投保动机明显,证据确凿,如果赔付的话,就是变相在鼓励骗保行为,所以目前法院类似的判例很多也是支持拒赔的。总结来说,这个条款确实是有空可钻的,但是谁能保证一定能熬过两年,特别是对于比较严重的病症,很难不在2年内留下一些“证据”,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是恶意骗保,不仅得不到理赔,还可能有法律方面的麻烦,大家还是趁着身体健康尽早购买保险,并且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二、身体健康异常,如何投保?那很多人做健康告知时,还不清楚该怎么如实告知,告知到哪个程度。如果已经发现自己身体健康异常,仍然想以健康体投保,该怎么办呢?这里为大家提出了5个建议:1.健康告知属于有限告知,提到的如实告知,没有提到、而且比较轻微的情况就可以不用主动告知。2.选择含有智能核保功能的保险产品,如果能通过智能核保,就可以正常投保了。3.尝试多种保险产品。不同的保险产品健康告知和智能核保条件都会有差异,有的比较严格,有的则比较宽松。比如乙肝病毒携带,很多产品不能投保,复星联合康乐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复兴保德信星悦重大疾病保险则可以。4.有些健康异常是是得到控制或者治愈的,比如肥胖、脂肪肝等。可以在调整生活习惯,身体恢复正常后再尝试投保。另外,产品的健康告知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很多保险公司会针对消费者的需求,对健康告知进行升级更新,也许升级之前无法投保的,升级之后又可以投保了。比如,梧桐树保险网独家销售的完美人生守护重大疾病保险,在上线仅1个月后,就对健康告知进行了升级,15条健康告知直接减少几乎一半,变为8条,很多告知内容也更为宽松。健康告知是投保的重要一环,能身体健康时投保最好,不仅投保成功几率更大、选择的余地也更大。但即使身体健康已经出现异常,也不用太过失望,您仍然可以通过各种核保方式,获得正常投保的机会,大家只需要多多尝试,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进行隐瞒,不然很可能会得不偿失。
齐文菡2019-12-21 20:39:58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