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企业有带薪病假港人都是如何使用的

樊新民 2019-12-21 22:03:00

推荐回答

香港居民在内地生病,执业医师出具的病假条有效。根据香港《雇佣条例》第五章疾病津贴的规定,香港劳动者病假,雇主办有经卫生署长认可的医疗计划,雇员没有合理的解释,不可以在雇主计划外的医疗机构治疗和出具病假条。但是,雇员因此出差、探亲、旅游等原因到内地,在内地患病的,在内地治疗的,属于合理的需求,有内地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具有合理性,病假条应当合法有效。香港特区《雇佣条例。
齐晓军2019-12-21 22:18:17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哪里开北京病假条医院病假条谁能开。
    龚小萍2019-12-21 22:54:14
  • 网页链接香港劳工法例疾病津贴  有薪病假的累积方法 雇员按连续性合约受雇,在初受雇的十二个月内每服务满1个月,便可累积二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务1个月可累积四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积至一百二十天。 领取疾病津贴的资格  雇员领取疾病津贴须符合以下资格: 1‧病假不少於连续四天;2‧雇员能够出示适当的医生证明书 请参考第二十页的「有薪病假的类别」; 3‧雇员己累积足够的有薪病假 见上文第一段。 雇员在下列情况不可享有疾病津贴; ‧如雇主办有经卫生署署长认可的医疗计划,雇员无合理解释,拒绝接受医疗计划下的公司医生诊治或不听从该等医生的指导; ‧病假适逢有薪定假日而雇员可享有该假日薪酬;或雇员因工受伤,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可获得补偿。 疾病津贴 疾病津贴应相等於雇员在病假日期间本应赚取正常工资的五分之四。 按件计薪或日薪每日不同的雇员,在计算疾病津贴时,须参考雇员赚取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即雇员在病假首日前或截至该日止,为期不少於二十八天及不多於三十一天的完整工资期内,每日工作平均所赚取的工资。 疾病油贴应在正常发薪日支付给雇员。 有薪病假的类别 有薪病假可分为第一类及第二类。第一类病假最多可累积三十六天,三十六天以外的病假应拨入第二类,第二类病假可累积八十四天。 。
    赵飞虹2019-12-21 22:36:21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