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齐显军 2019-11-03 1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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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社保的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左右,也就是说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即在职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边可君2019-11-03 19: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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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社保的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各个地区会根据当地在职职工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出当地社保的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为平均工资的60。
    符胜斌2019-11-03 2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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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香港保险的弊端:1.法律风险我国法律规定,香港保险业务员无法在内地直接销售香港保险,所以许多宣称与香港保险经纪公司有合作的公司或个人,他们的业务往往缺乏法律监控;2.前期成本高香港银行账户只接受港币或美元,办理的手续费较高。此外,境外刷卡付费、转账等流程较长,比较麻烦。3.要提前预约确定买香港保险后,投保人要提前一两天跟香港的保险公司预约。4.体检严格香港保险体检项目也比内地多,而且某些项目的体检很多医院都无法做检查,要么去香港体检,要么就去内地昂贵医院,检查费用较高,并且不在报销范围内。5.汇率风险香港保险保单通常以港币或美元计价,在10年或20年的缴费期中,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势如何,港币会不会改变联系汇率制度一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6.理赔风险香港医疗险理赔手续较繁琐,此外就医医院也往往是香港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才能获赔。由于境内外医疗判断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可能出现赔付困难。7.理赔纠纷风险如果对于理赔有纠纷,投保人需要在香港打官司,请香港律师,而且本人也得亲自赴港处理,需要付出的金钱和精力都比较高。8.重疾险风险香港保险的重疾险,必须在三甲医院就医才予以理赔。9.保险公司破产风险如果在香港购买保险,一旦保险公司破产,投保人很可能血本无归。不过,为解决投保人的后顾之忧,目前的香港保险法规也对此作出规范,即在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被合法破产后,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清盘,投保人可以通过登记债权获得一定补偿。Beta理财师《成长手册》——保险篇里有一篇《港险Q&A》推荐你去看看,我摘了以下2点,。有什么法律保护购买“港险”的消费者?据介绍,除了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外,还有一个非政府机构的自律机构——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专责执行自律监管计划,向保单持有人或其受益人提供有效免费渠道,协调索偿纠纷。与一般的香港网站提供英文、繁体中文网页不同,保险索偿投诉局首页还设立了“简体字”网页可供内地网友查看。并且,针对不断增长的内地人保单数量,自2019年5月1日起,保险索偿投诉局将处理索偿投诉的服务范围扩大至非香港居民,内地居民也可以享有同样的服务。如发生争议,可以选择向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提起索赔程序,而委员会做出裁决后,保险公司无上诉权,投诉个人如不满意可以另行起诉。相比内地保险业违规多只用负担行政法律责任,香港在1983年出台的《保险公司条例》的基础上,对保险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违反诚信、违规经营等行为都属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如向保监部门提交虚假材料者可在20万罚金之外另处监禁2年。有业内人士指出,该保险索偿投诉局实质上是各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它们的“诚意”更多的是让投保人放心,更是为促进香港保险行业的繁荣。中国内地居民在香港买保险,在法律上能得到保障吗?如果发生纠纷,适用哪里的法律?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副主任胡波:内地居民如果在香港购买保险,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如有纠纷,适用香港法律。事实上,前几天,中国保监会公布了进一步支持深圳前海开发开放的八条意见,提到会积极探索在前海促进深港保险融合发展,这样,未来有可能在前海合法购买到香港保险企业提供的保险产品。不过,具体细则还没出来。以前曾经有香港保险企业到内地开展业务,销售保险产品,这样的保单被称为地下保单,通俗地说就是“水货”,这个是不受保护的,因为《保险法》规定,在中国内地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必须获得保监会颁发的牌照。
购买香港保险一法律风险按照我国现行的保险监管政策,香港保险业务员和保险经纪人均不可在内地直接销售香港保险。宣称与香港保险经纪公司或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内地公司或个人,他们所开展的业务尚属两边法律监控缺失的灰色地带。购买香港保险二前期成本高如果在香港银行开设了账户,要激活银行卡真是麻烦,好不容易打电话激活了,往银行卡里存钱,要兑换成美元或港元,手续费自然是不低的,不过每家银行有差异。用现金缴费,保险公司一次最多收取10万港币或相当于10万港币的美金,超出部分需本人到香港银行缴费;通过境外刷卡付费,香港保险公司没有具体规定。在签下保单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确认保单是否生效。交保费时,如果不是通过银行转账,应与保险公司确认,保费是否到账。也就是从购买签字到确认保单生效的过程是十分麻烦的,也很耗时间。购买香港保险三要提前预约投保人在确定要买哪类保险之后,要提前一两天跟香港的保险公司预约。当投保人把所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资料通过了认证、审核后才能投保,换句话说,资料没准备齐,体检通不过,那就白跑一趟了。购买香港保险四体检严格香港保险要求体检的,体检项目也比内地多,而且某些项目的体检很多医院都无法做检查,要么去香港体检,要么就去内地昂贵医院吧,以我姐夫的体检为例,体检项目中要让他查尿液中尼古丁的含量即是否吸烟,三级甲等的体检科都咨询了,都无法做,最后只有昂贵医院能做,检查该项就花了3千多,最后香港保险公司还不给报销。购买香港保险五汇率风险汇率风险,将伴随着保单缴费期及受益期长期存在。香港保单通常以港币或美元计价,在10年或20年的缴费期中,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势如何,港币会不会改变联系汇率制度一直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购买香港保险六理赔风险香港医疗险,一方面出险后的理赔手续较繁琐,另一方面涉及两地对医疗诊断、凭证的互认。大陆居民购买香港保险,若选择在大陆就医,只有就医于香港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才能获赔。若在此范围外就医,那就得自费。由于境内外医疗判断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可能出现赔付困难。香港的医疗保险中区分普通病房,私家病房,半私家病房,且以物理治疗偏多,而国内主要是以药费为主的治疗,分社保用药和非社保用药。购买香港保险七合同保护风险赴港投保,是与当地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此类保单适用海外保险公司营业所在地港澳地区的法律,其权益受香港当地法律的支持,但不受内地法律的保护。当发生纠纷时,内地投保人可以向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申请,如果协调无果,必须在香港找律师打官司,香港地区的律师等费用高昂,若陷入持久的纠纷或诉讼状态,花费可能会比较惊人,需要投保人承担经济费用和时间损失。有想法要购买香港保险的姐妹,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只看到其优势,而忽略其存在的缺陷。销售人员为了销售香港保单,一味地强调优势,而其缺点是无法避免的存在呀。
保险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2002年,中国人寿。中国保险业大事记1805年英国人在广州成立于仁保险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保险公司。1875年最早的华商保险公司——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成立。1899年中国经营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中国永年人寿保险公司成立。1949年上海约有中外保险公司400余家,其中华商保险公司126家。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1952年12月,外国保险公司在华的垄断地位彻底改变,种种特权被取消,业务来源锐减,至年底已全部自动申请停业,退出中国保险市场。1958年10月,西安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办。1959年起,国的国内保险业务除上海、哈尔滨等地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外,其他地方全部停办1959年9月,做出10年国有保险总结:共收入保险费16.2亿元,其中,财产险占91.19%,人身险占8.81%,支付赔款共3.8亿元,拨付防灾费1300万元,积累保险基金4亿元,上缴国家财政5亿元。1968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决定海外业务对外的分保由民安保险公司办理,寿险业务由中国保险公司办理分保,港、澳、新等地区的保险业务下放到中国保险公司香港分公司管理。1972年4月1日起,恢复对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保险。1973年起,人保开办了来料加工、建筑工程安装、石油开采、钻井平台、油轮的油污及其他保险。1974年,人保开办国际航线的航空保险。1978年保险复办。但是产、寿险合并。1979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1981年12月3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作了原则规定,成为制订相关法律的依据。1982年简易人生保险开卖。198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部财产保险合同方面的法规。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升格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经济实体,1984年1月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监督和稽核。1984年11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用一部分保险准备金进行投资,并成立投资公司。1985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第一部对保险企业管理的法律文件。1986年10月,我国第一家股份制综合性银行———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经营保险业务,打破了上海保险业务由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1988年3月21日,由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和深圳工商银行合资成立平安保险公司,资本金为4500万元。这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的、地方性的保险企业。1992年9月29日,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991年4月26日,交通银行保险业务按分业管理的要求,组建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1991年9月,开始起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保险法199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美国国际集团所属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这是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第一家经批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1992年11月,友邦保险培训的第一代寿险代理人上街展业。这一代理人制度,引发了营销理念的剧烈变革,寿险代理人制度迅速为国内寿险业所采用。1994年6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成功吸纳美国摩根士丹利和高盛两大世界财团参股,成为中国第一家引进外资入股的保险公司。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迈进了法制建设的新时期。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1996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与外经贸信托在上海合资设立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这是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1998年1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全国商业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地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1999年10月25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首家在上海推出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型保险给我国寿险市场带来深刻变化。与此类险种相类似的分红保险和万能型寿险相继推出。2000年6月16日,国内首家保险经纪人——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揭牌,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综合保险经纪公司。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宣告成立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对保险业做出“高水平、宽领域、分阶段开放”承诺2002年,中国人寿启动了重组改制工作,2003年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2003年,中国人保顺利完成重组改制,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2003年底开始,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公司取消限制。同时,除有关法定保险业务外,向外资非寿险公司放开所有业务限制。我国保险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2004年5月,4家外资财险分公司改建为独资公司。至此,外资财险公司在华设立的营业机构包括分公司、独资公司、合资公司2004年5月底,中国保险业总资产已突破1万亿元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业入世过渡期完成,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呈现出以我为主、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对外开放新局面。2019年4月6日《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颁布。2019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国十条"正式发布2019年1月9日,众人瞩目的中国保险行业第一股——中国人寿登陆A股市场2019年3月1日,在创下当时全球最大保险公司IPO纪录之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登陆A股市场2019年3月底,中国保险业总资产至2.24万亿2019年9月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改进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希望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市场竞争和规范发展。至此,曾经备受公众诟病的航意险行政定价坚冰被打破,航意险迈入了全新的市场定价阶段。2019年12月4日保监会公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该规定施行后将废止《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19年12月25日,国内第三大保险集团中国太保正式登陆A股市场2019年上半年我国保险业原保费收入5617.91亿元,其中财产险原保费收入1299.27亿元,人身险原保费收入4318.64亿元。原保险赔付支出1543.88亿元,保险业资产总额达到30235.89亿元。2019年1-5月中国保费收入同比增长7.5%,今年前5月,全国实现保费收入4947亿元,继续保持了业务的平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