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股转警示是新三板公司去IPO时的污点么

齐昆青 2019-11-03 1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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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票转板上市后,原有股票会重新配股,有些已经成功转板的新三板企业,在登陆创业板后,原始股股东们实现了股价大幅增长,得益颇丰。IPO是最为常见的转板形式。对新三板挂牌公司来说,通过IPO转板可以募集一大笔资金,也因其特殊身份容易获得投资者关注,但IPO路途漫长,不确定性较大。
龚崇松2019-11-03 18: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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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需要纳税的七种情形: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个人在新三板参与公开转让购买的股票以及参与新三板公司定增获得股票,按现行规定,在新三板市场出售时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这些股票是限售股,是要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黄生雄2019-11-03 19:01:03
  • 有一些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新三板公司正在准备上市的,比如中科软等。成为公众公司经过证监会核准,意味着股东人数首次突破200人就是证监会核准的,当然不会阻碍你今后申请上市。IPO时经过了证监会核准,但是上市后进行增发仍需要核准,因此我的理解是:去沪深交易所公开发行募资,应该不需证监会核准。个人理解。
    边召允2019-11-03 19:00:17
  • 新三板公司在挂牌期间,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并不会造成申请IPO的实质性影响,新三板公司董监高在挂牌期间被处以公开谴责和不适当人选的违规处分会对该董监高任职资格产生实质影响,但董监高是可以换人的,这个问题其实不大。但是,IPO审核对于发行人合法合规运行要求较高,被股转处罚都会成为关注的线索,特别是计入诚信档案的违规处分,需要高度重视。
    黄登源2019-11-03 18:54:25

相关问答

新三板的要求如下:一:主营业务要突出《证券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规定主办报价券商推荐的园区企业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主营业务突出。通常情况下,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应当占到总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利润应当占到利润总额的70%以上。业务过于分散对于中小企业挂牌而言,绝对是“减分”事项。比如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旗下有从事文化广告传媒的小规模子企业,这些子企业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并没有紧密联系,应当对其进行重组,使企业集中于主业。二:同业竞争要处理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从事的其他业务,有无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主管机构备案审查的重点。具体关注内容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是否存在与拟挂牌企业同业竞争的企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兼任实职,财务人员是否在关联企业中兼职;企业改制时,发起人是否将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相关资产、业务全部投入股份企业。三:持续经营有保障虽然新三板挂牌条件中并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企业是否盈利也无硬性规定,但企业的持续经营要有保障,即企业经营模式、产品和服务没有重大变化,在所处的细分行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正如主管机构正在引入有行业背景的人力来应对拟挂牌企业行业越来越细分和新产业的出现,企业对主营产品和业务的贴切和准确描述也尤为重要。四:高新技术企业身份要真实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基本都是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扩容前,科技部通过“缩短注册年限”和“扩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围”两点放宽了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使得中关村示范区内符合新三板挂牌标准的企业数量扩容。新三板扩容后,中关村的模式很可能被其他园区复制,这也意味着全国范围内新三板的“后备军”数量将大增。伴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加的是主管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身份更严格的审核。五:资金占用要尽早解决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都存在“企业个人不分”的问题,即企业的资产、账户与个人的财产、账户有一定的混用现象。实践中,拟挂牌企业与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资金往来会较为频繁,因为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外部融资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且还要花费相当的成本,而调用关联企业暂时富裕的资金,对于实际控制人则是更易做到的事情——如果该企业还专门为调剂资金余缺而建立了类似“财务中心”的内部机构,则在不同企业间进行资金调拨会成为一种制度化、经常化的工作,资金往来会更为频繁。六:财务处理要真实财务数据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经营业绩。因此,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也是主管机构审核时关注的重点之一。同时,主管机构希望企业在挂牌资料中使用平实语言,不夸张,不广告化,不粉饰业绩,不进行利润操纵。对此,企业应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尽可能给出合理解释。例如,如果企业的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则对企业运营而言是一种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如果企业能对自己的风险转移能力给出有说服力的论证,则“原材料价格波动大”不但不会对企业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反而体现了企业的一种竞争优势。另外,企业的销售费用率大幅低于同行业,企业的流动比率较同行业企业高,而资产负债率较同行业低等问题,主管部门都会要求企业做出合理的解释。七:股权激励要规划申请挂牌新三板的企业都有自己的专利技术,都是轻资产的中小科技企业,对于企业而言,人才是核心竞争力。仅靠高工资留住人才的做法一方面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也无法应对同行业已上市企业的股权诱惑。但股权激励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管理、法律和财务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没有提前规划,诸如稀释多少股权?如何定价?与业绩如何挂钩?会计如何入账?等问题在挂牌改制时会接踵而至,而此时再处理的难度会加大。八:企业运作需规范中小民营企业容易在生产经营不规范、资产权属、环保、税务、“五险一金”等方面出现问题。如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企业时,未按要求进行验资,导致注册设立存在瑕疵;租用的厂房产权手续不完善,其生产基地租赁方尚未取得合法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连续因环保项目违规,遭到项目所在环保部门的处罚;采取采用内外账方式,利润并未完全显现,挂牌前面临税务处罚和调账;在报告期内按当地社保缴纳基数下限给员工缴纳社保,而非法律规定的实际工资,并且未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一定要明白:彻底解决问题、切实规范运作才是根本,才是万全之策。这也是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对于拟挂牌企业而言,是一项“加分”因素,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