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财产积累信托的委托人有什么要求?

符臣学 2019-11-03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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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龚小雪2019-11-03 16: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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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根据《信托法》,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相关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即不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在信托存续期间,不论信托相关当事人发生何种债务纠纷,其债务追偿或破产清算都不会涉及到该信托财产。当然这个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本身信托财产在信托设立时是委托人合法持有的非债务资产。举个简单例子,委托人目前有2000万资产,无负债,他现在拿出1000万资产,期限10年。而后5年后,委托人对外负债2000万,资产1500万,进行破产清算,虽然仍有500万的债务缺口,但法院无权对之前设立的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buningba2019-11-09 04:00:30
  • 1、先看信托设立时《信托合同》有无针对这种情况的特殊处理方案,有的话,按合同执行。

    2、针对这种情况合同无特别说明,按信托法第五十二条: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

    因此委托人死亡对未完成的信托财产一般不会有大的影响。你说的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遗产信托上。

    cedangkan2019-11-09 04:00:30
  • 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低唱芒草2019-11-09 04: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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