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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的展期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有冲突吗
连军伟
2019-12-21 1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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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还款承诺书规定展期的,诉讼时效自展期届满之日的下一日起算。
龚小飞
2019-12-21 18: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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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用乙房地产作抵押。借款履行期限为1997年6月12日至1998年6月11日。借款到期后,甲未征得乙同意与银行签订展期协议,将借款展期半年,至1997年12月10日。乙得知展期后未予认可。展期到期后,银行因甲未还款而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偿还借款本息,并要求乙承担抵押担保责任。那么,是否意味着乙不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乙应该承担什么抵押担保责任?分析:1.借款展期未形成新的债权,原借贷关系依然存在借款展期属于合同变更范畴,而合同变更是债的变更的主要形式。一般认为,债的变更有要素变更与非要素变更之分。要素变更是指债的标的的变更,如标的由A变为B;而非要素变更是指合同标的之外的有关数量额、履行期限等条款的变更。在要素变更的情况下,原合同关系消灭,新的合同关系产生,因而这种变更被称为合同更新。合同数量额、履行期限等是合同的非“标的”条款,对其加以变更,合同的性质不受影响,原合同关系依然存在。由此可见,履行期限只是合同的条款之一,对借款期限的延长,也只是对合同关系中的“履行期限”作了修改或补充,是局部的变更,从根本上讲,合同的内容没有发生实质的变化,故原借贷关系没有发生变化,担保责任自然也就存在。2.借款展期对抵押人担保责任的影响借款展期,若经过抵押人的书面同意,则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是毫无疑问的,但若未经过其同意,则是否意味着担保责任的免除?对此,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学界也很少有人去探讨。零星的见于杂志或报纸上的文章,都主张参照《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解释》第三十条对保证人责任的规定执行。依据此规定,保证人不因主合同的变更而一概免责,若变更后减轻了债务人之债务的,则保证人对变更后的主合同仍承担保证责任,若加重的,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又据《担保法》的规定,违约金或者利息属于担保的范畴,借款展期,在客观上增加了借款人所承担的债权利息额,因而也就增加了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对“增加”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符合公平原则。但若将上述关于保证责任的规定简单地移植于抵押关系当中,我们认为是不妥当的,理由如下:保证为人的担保,在理论上,它被划归在债的范畴,而抵押则为物的担保,它则属于物权范畴,是物权之中的他物权。从性质上讲,二者是互不相容的两种权利,这是《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将它们分章节规定的依据之一,也是《担保法》第二十八条等条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抵押人是以自己提供的“抵押物”对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债权人也只能就该抵押物行使抵押上的权利即抵押权,除此之外,对抵押人的其他财产,则不能行使抵押权。换句话说,抵押人仅以“抵押物”的价值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而保证则不同,保证人是以其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亦即用于担保的财产是不特定的。因此,在借款展期情况下,抵押人承担的抵押担保责任如大小、范围等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存在“加重”的现象,没有违背公平原则。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在原期限届满后,若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立即予以收回,当然包括法律手段。法律上的诉讼时效制度更是说明了这一点。而随着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借款存续的时间会随之延长,借款利息不仅会相应地增加,而且按规定是罚息。在相同时间段里,这比借款展期利率不变后生成的利息要更多,说明借款展期不仅未“加重”债务人抵押人的债务责任,反而是“减轻”了其承担的债务责任。在中国,抵押权在主债权有效期内是没有期间限制的,抵押权人甚至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还可以向抵押人主张抵押权见《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据此,抵押权的存在是以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及其结束后的二年是否超过为依据的,若超过,则抵押权不在存在,若未超过,则抵押权依然存在。依此,借款展期对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抵押人不能因此而免除全部或者部分抵押担保责任。评述:案例中,甲与银行仅对借款进行展期,延长了借款存续的时间,除此之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任何变动改变。因此,甲与银行之间的展期协议,未“加重”抵押人乙的担保责任,乙应按照借款合同及其展期协议的约定,对甲履行还款义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给银行的启示当前,银行在办理借款展期时,依规定要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在该协议中,除对原借款期限作了变更之外,还对借款的利率作了变动,因此,该协议的内容,在实际上已不是单纯地对履行期限作出变更之约定,况且,协议“按原借款期限+展期期限”适当地调高了借款利率,对此,应作何种理解?笔者认为,抵押人是以“抵押物”的价值对债务人之债务履行承担担保责任的,表面上看,抵押人的责任与利率的变动没有任何关系,其实则不然。因为根据《担保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这样:1、利率的降低,客观上减少了借款人利息的支出,亦即债权人免除了部分债务人应履行之债务,在静态上也减少了抵押担保债权额度,对此,应视为债权人自动放弃应得的部分债权额,它适用于民法学的有关规定,与《担保法》及抵押人行为无关,抵押人仍以“有效”以区别于实际应产生的数额,它包括免除部分债权额为依据承担担保责任;2、利率的调高,客观上增加了借款人的利息支出,在静态上也增加了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额度,加大了抵押人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违背了民法学及担保法学上的公平原则,此与保证担保有相似之处;3、抵押可以由借款人提供,也可以由第三人提供,而展期协议是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的结果,因此,对其继续提供抵押,借款人是认可的至少是默认的,而第三人对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之间展期协议的内容并不知晓,至少也是不能左右的,因此,对加重部分,在不尊重其意愿的情况下,让其承担未免有些不公平,况且,依《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可推断,保证担保与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属同一清偿顺序,从而使第三人的抵押担保具有了某些保证担保的性质,因此,对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可以参照保证的有关规定执行。总之,在利息调高的情况下,最好是让抵押人出具书面的同意意见,最少也必须让第三人出具书面的同意意见对借款人提供抵押的,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其展期申请及展期协议进行抗辨。
黄相明
2019-12-21 18: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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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认定借款合同是展期合同
可以先尽可能归还房贷,缴纳罚息和应缴金额,法院就可延迟拍卖。当房贷无法按时还贷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解决房贷问题:延长贷款期限: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还房贷,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银行批准后,就可以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申请延期还款通常只有一次机会,延长后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0年。申请还款展期:目前很多银行房贷都可以申请,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可以暂时向银行说明情况并申请还款展期。展期的时间可以由借款人自定,但有一个最长期限的限制,并且展期也通常只能申请一两次。在实在无法偿还房贷的情况下,可以找亲友帮忙,暂时解决下困境,尽量不要出现房贷断供。如果断供时间长,房屋很有可能会被拍卖。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最后还有一种办法卖房,找中介公司垫付剩余贷款,然后委托中介把房子卖掉,还可以挣一定差价。
国家对放高利贷有什么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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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只不过没有法律保障而已。高利贷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注意,超出部分只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而已,如果借贷人愿意还高额利息,并不违法。
银行贷款的还款诉讼时效多少年到期
银行贷款的诉讼时效是2年,最长不超过20年。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没有对银行贷款的诉讼时效作出”另外规定“,因此,银行贷款的诉讼时效是2年。当然,该2年的诉讼时效可能发生中断、中止的情形,因此,最终起诉的时间可能会超过2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合同中的贷款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若按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追诉期又是多少年?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证券和存款,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扩展资料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3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参考资料-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借款合同妻子不知道,丈夫以妻子的名字签了借款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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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没有催告,包括银行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的催告。则过了诉讼时效。但银行依然可以起诉,依然可以向你讨债,但是你可以依时效已过为抗辩理由,不予以偿还。但是实践中,已诉讼时效已过作为抗辩理由并得到支持的很少。另外就算法院支持抗辩理由,也不影响银行把你纳入黑名单。
信用社没有通知我私自展期贷款合同还有效吗
一般来说,申请贷款后每年可以申请一次贷款延期。农村信用社贷款展期是指贷款人在贷款到期之日无法偿还贷款,向银行提出还款延期的要求。同时,农村信用社贷款展期又可分为如下三种:1、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2、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3、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扩展资料农村信用合作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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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可暂不贴花。
一个贷款合同下分几笔借据的展期如何办理,是根据借据分几笔办理展期,还是根据合同统一一次办理展期?
,建议借据与合同日期一致,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贷款诉讼时效是否仍然有效?
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扩展资料: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这里特别需要推介的是第四种方式:“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该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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