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身份证办贷款可是无力偿还,房子会被银行拿走吗

黄灶楚 2019-12-21 18:31:00

推荐回答

贷款人没有能力偿还贷款,银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裁判后,申请指向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对债务人已经强制执行后,乃没有足够资产可以还款,此时,银行只能对该债务报上级银行划定为呆账。
龙小莲2019-12-21 19: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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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需要看抵押类型,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那银行可以直接起诉你和亲戚同时偿还债务,无法偿还的,那就直接拍卖房屋抵债。如果只是一般担保责任,那银行需要先起诉你亲戚还钱,判决后执行后发现你亲戚没有任何资产可以还钱了,银行才可起诉你要求拍卖你的房屋抵债。当然,实践中,银行对个人抵押贷款合同里都是明确连带担保责任的。
    路要通2019-12-21 19:58:07
  • 简单的来说购房贷款时你与银行签合同,如果你不想要了,或者说不还款了,就要按合同有关条款办理。如果你不还款了,银行就会来电话、来函催你还款,而且还有滞纳金,会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还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国家法律规定:对于家庭唯一一套住宅银行不会强制执行拍卖。
    龙小萱2019-12-21 19:14:49
  • 对方如果无力偿还,因为是你身份证带的款,从法律角度来讲你是要付完全责任的,最终是需要你来还这笔钱的。
    赵颐轩2019-12-21 18:57:53
  • 没还清贷款是不能买卖过户的,如果你无力偿还,银行会申请法院冻结,再把你房子拍卖的。
    龙庆丰2019-12-21 18:41:51

相关问答

父亲银行贷款无力偿还,属于单独债务的是不需要儿女偿还的。银行会对其欠贷行为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如拒绝偿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法院判决后的执行期限是永久性的,但是胜诉方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判决后进行执行后实在无法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还贷,但是如果有能力履行却明确表明拒绝还款的话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坐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父亲银行贷款无力偿还,属于单独债务的是不需要儿女偿还的。银行会对其欠贷行为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如拒绝偿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