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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取贷款利息不开具发票,只开利息结算单据。银行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米增强2019-12-21 18: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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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是,客户为个人;二是,提供的服务为我行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适用免税政策的服务;三是,金融商品转让;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银行业务适用免税政策的主要为金融机构间资金往来业务的利息收入,包含四种情况:一是,人民银行与银行间的资金往来。具体申请及开票流程以各一级分行规定为准。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909/t20190921_1151946.html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90518020405613编辑于 2019-06-20中银直播间官方网站手机银行中银理财余额理财大额存单向TA提问。
赖鸿志2019-12-21 19: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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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开;银行应该按季度提供利息单,凭此单入帐。并且银行应该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收回贷款本息凭证及利息单,也具有同发票同样的效果。银行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中,财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冲减借方。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扩展资料: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汇所支付的手续费、邮电费,购买空白支票、信汇单、汇票等所支付的工本费、手续费。前者按规定应列入“财务费用”核算,后者由于不属于企业筹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不应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一般可在“管理费用”下另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财务费用。
齐新燕2019-12-21 19: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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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利息,银行不给开增值税发票,有什么风险很多财税专家撰文指出,发票不是企业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举例时都会列举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可以工资结算单、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等为凭;企业支付的法院判决的赔款,可以人民法院判决书、付款单据等为凭;企业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可以银行出具的银行利息结算单据等为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一文的观点:“在企业应当取得发票而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发票应该是此时唯一的税前扣除凭证。银行可以开具发票,企业也能够从银行取得发票,那么“发票应该是此时唯一的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应当取得发票,但把企业夹在中间是不恰当的,税务机关应对银行加强监管,规范银行开具发票。
赵风雪2019-12-21 19: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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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银行贷款利息,银行需要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一切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收款时都必须开发票。并没有例外的规定和授权税务机关对某些行业网开一面。银行收取利息,是一项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以,必须开发票,如果不开,就是违法行为。不论税务认不认,都是违法行为。就象闯红灯不论是否被拍,都是违法行为一样。从这个角度看,银行应该开发票,企业就应该取得发票,否则就算“应该取得但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但是,实务中有的银行不开利息发票、企业不用发票列支利息,却没有事。这属于是实务中的一项惯例,有这项惯例的存在,贷款企业也可以用回单入账。但要注意一点,如果向银支付的是手续费、咨询费、服务费等费用,哪怕在实务中,也可能遇上税务要求企业用发票列支的要求。这些费用的发票风险,比利息大。
黄盛玉2019-12-21 18: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