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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治理管理制度相关议案等文件,并形成相关决议。经过与会股东充分酝酿,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了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13人,监事会监事7人,并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肖耀进、梁炳鸿分别当选为新会农村商业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第一届董事会聘任了罗乐忠同志为行长,张少敏、蒋国强、李雄辉同志为副行长,此举标志着新会农村商业银行正式创立诞生。
桑风月2019-12-21 19: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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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合作金融组织,属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性质,组织的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当地经济,既承担国家支农政策性任务,又讲求经营效益。195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新会县运行工作组开始到各乡建立信用社,其初期的主要任务是“在国家银行领导下,帮助农民摆脱高利贷的剥削,发展农村储蓄和低息贷款,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促进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发展。至1954年底,全县154个编制乡建立信用社162个,实现乡乡有信用社;存款余额267万元;贷款余额24万元。入股参加信用社的农户103876户,占全县农户76.2%;股金23万元;信用社职工413人。从土地改革到人民公社时期,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帮助农民解决治病、购粮、婚丧等生活的困难,解决购买耕牛、农艇、农具、化肥、种苗等生产资金不足,打击高利贷活动。农村信用社1952年——1979年由中国人民银行领导,1980年——1996年由中国农业银行领导,1996年10月至今由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跨过1958年——1960年的“大跃进时期”、1961年——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6年——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信用社以踏实的步伐迎来了“春天”。1978年以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期,1983年下半年信用社进行了体制改革,在此期间,全县信用社的服务网点增至上29个,服务时间从过去每天营业小时增至10小时、12小时,方便群众存取款。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群众收入的提高,至于1985年底止,社员存款余额达34785万元,比历史最高水平1978年3692万元增加31093万元,增长8.42倍。由支持社队企业、专业户开展多种经营到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执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和“以销定贷”的贷款原则。在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下,全县调整农业生产布局计划得到落实,增加柑、桔、橙的种植面积,1985年柑、桔、橙的种植面积67183亩,比1978年16327亩增加50856亩。
齐斌涛2019-12-21 19: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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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融和是属于江门农村信用社新会农村商业银行前身是新会农村信用社所有资金来源都不一样。
边凌雁2019-12-21 18: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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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农村商业银行罗江支行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富棠二路23-1号669m新会区农村商业银行达进支行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棠路51.2km。
黄石兵2019-12-21 18: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