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银行好人贷是不是骗子公司

黄焕桂 2019-12-21 18:18:00

推荐回答

这个你注册的时候应该有留的其他的资料,比如说姓名呀或者身份证号码,银行方面的一般都需要实名认证的,当时留的肯定有身份证号码的,你联系客服用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找回你的账号和密码,然后登录就可以修改手机号了。
黄皖毅2019-12-21 19:13:0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现在在网上办理个人信用贷款的机构很多,我们提醒各位需要资金的人群在选择贷款渠道或机构时应谨慎选择,优先选择银行、保险、大型金融机构,尽量到正规机构的官方平台或实体店面中进行咨询和业务办理,办理前查询其相关执照、证件是否齐全。现在网络上骗贷骗保的机构有不少,请切勿轻信网络中的陌生人,遇到下款前收费或者高利贷的情况均应小心警惕,谨防陷阱。
    齐明强2019-12-21 18:56:01
  • 好人贷作为新网银行推出的全国首款全在线、纯信用的银行大额云授信产品,方便、快捷、灵活是它主要的特点,不需要准备贷款资料、也不需要出门,在家用手机就能申请,十分方便。
    米增奇2019-12-21 18:39:39

相关问答

网上假冒担保、小贷公司名义行骗的李鬼比比皆是,提醒你:1、使用公司名义发布信息、签合同,使用个人银行账号名下银行账号收取费用。例如北京的小贷公司只准许在其注册所在区县范围内发放贷款。超出地域范围业务、基于网络平台办理的业务是骗局,应为骗子冒用正规公司名义行骗或骗子虚构的公司。这些小贷公司只通过实际办公场所办理贷款等相关业务,不通过任何电话或网站开展贷款服务,网上招揽业务、传真签订合同的都是骗子,冒名顶替的李鬼,不要上当。记住只要是告诉你可以帮你可以私贷借你等等都是骗子,骗局无数个套路很多以各种贷款公司名义告诉你可以帮你贷款给你发合同都是骗子,叫你存钱你自己卡里所谓要看你还款能力的都属于骗子,总之一句话只要是声称马上下款开始找你要钱的都属于行骗!另外:如果真的已经把个人信息泄露给骗子了话.如果您说不想办理了要是对方恐吓你称你签了合同不交钱就会收违约金就会起诉您告您之类的话都不用信。这些合同相当于废纸一张不生效的是骗子PS行骗的。那是骗子的惯用伎俩,诱惑不行就恐吓。不用怕,他们本身是骗子,最怕警察。本身就是个骗局,他们所说的证据都没有法律效益。还有现在网络上很多骗局都以消费卡,贷款卡,车贷卡,名义来行骗开始声称只需要身份证黑白户都可以可以办理高额度十万以上额度的卡。吹嘘告诉你这个卡可以套现可以消费可以买车,等等。实际上骗子花的成本费不到一块钱做的假卡伪装包装的很上档次很大气,让不懂得朋友看着像真的所以被骗。骗子一般开始不会找你要多少最多先骗取个你能承受的范围金额然后告诉你卡你收到在交钱等你收到卡片就以激活才能用的借口骗取你更多。很多朋友被骗的家破人亡了。一定小心!!!网络水很深很多不懂得朋友千万别掉进去。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扩展资料案例:缓刑期内,男子王景科又以经营的砖厂资金不足为由,骗取银行贷款和集资诈骗100余人钱款。5月4日,庆阳中院终审以王景科犯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与原判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宁县法院一审认定,生于1958年的王景科系陕西省乾县人。2019年6月,王景科到宁县春荣乡开始经营砖厂。至2019年2月3日,王景科以砖厂资金不足为由,编造白某某等41个虚假的村民信息,并私自刻章,经宁县春荣乡农村合作银行原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赵某某另案处理审批,先后在该银行贷款58笔,计729400元。同时,王景科在宁县春荣乡古城村高某某、白某某等人名下贷款8笔,计76000元,以上款项共计805400元。贷款到期后,经合作银行多次催收后王景科分文未归还。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王景科在明知其经营的砖厂亏损严重,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扩建砖厂资金短缺或者其他原因为借口,采取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的方法,先后向砖厂周围群众45人集资3012100元。除给李某、张某某等人的款项外,其余2154331元均用于个人事项支出或者无法说明资金去向。另查明,王景科于2019年9月22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9年4月12日,其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西安铁路公安处抓获。2019年11月26日一审法院认为,王景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8054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同时其明知其经营的砖厂亏损严重,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以扩建砖厂资金短缺等为由采取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45名被害人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另外,由于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还有犯罪事实,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宣判后,王景科不服提出上诉。庆阳中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男子骗银行贷款集资诈骗百余人获刑20年罚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