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买车,因车贷逾期,银行强行把车扣走,还完车贷后,银行还是不给车,怎么维权?

窦连荣 2019-12-21 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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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从银行贷了买车的钱,银行已经帮你付了,你以后每个月的钱是还给银行的,不是还给4S店或者卖车给你的那个人,所以,都是银行扣你的款。拓展内容:银行车贷优势:利率比较低,可根据客户的诚信资质,将给予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年限放长、贷款利率予以下浮等优惠。银行车贷劣势:申请手续繁杂,需要购车者提供一系列证明资料以及能够得到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或抵押物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若为“间客式”贷款,还需持有与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购车合同。汽车金融公司优势:汽车金融公司更加专业和人性化。比如通用金融的智慧型贷款和大众金融的弹性贷款,消费者都可以将一部分贷款额作为弹性尾款,在贷款期限的最后一个月一次性支付,而不计算到月付金额,这样就能使购车者的月供明显低于传统信贷的月供。汽车金融公司劣势:汽车金融公司车贷的劣势在于贷款利率较高,5年期的利率有的要接近8%,比银行车贷利率要高出1%以上。中国银行贷款网页链接。
车巧怡2019-12-21 18: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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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根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也就是说,消费者贷款购车最低首付不得低于20%,“零首付”原则上是不可能的。这种方式是汽车金融公司或者车行与银行进行再合作,将付款方式转移而已。据了解,“零首付”购车的变通方式有多种。第一种方式为提高车价法,举例来说,有一位消费者想买一辆价格为7万元的自用小汽车,若按照正规操作首付30%的话,要想“零首付”,经销商只要将车价写成10万元即可,这样消费者可以获得10万元×70%=7万元的贷款足额提车,而“首付”的3万元经销商早已内部协调好。第二种方式是抵押或信用贷款,满足房产抵押等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先向银行贷款首付,然后汽车金融公司再贷另外的七成车款,有的经销商会通过渠道帮助购买者办理多张信用卡以完成首付付款。还有一种方式是二手车置换“零首付”,是用旧车的残值直接冲抵新车的首付款。值得说明的是,无论上述哪种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说,“零首付”最终都没有实现,只是把首付款转变成了分期付款而已。而为了享受到这一“便利”,消费者往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除了因实际贷款增加,利息、手续费等费用会随之增加外,在车型的选择上和车价的优惠上,消费者在向经销商讨价还价上都或多或少失去了发言权。而经销商“零首付”促销的汽车通常是滞销或库存多的车型,车辆的价格也是在车辆的原厂指导价全价的基础上进行,比一次性付款自然要贵不少。此外,保险方面也要贵很多,消费者贷款购车通常要求买全险,即使非保全险,车险也不得自行购买,均由汽车经销商代买,几乎没有优惠。如果贷款3年,还需要在指定保险公司一次性购买3年保险。因此,建议消费者选择“零首付”购车之前就仔细衡量好车辆目前的实际售价与“零首付”贷款购买后总体车价的对比差额,以及自己的还款能力,再推断“值”还是“不值”,免得后悔。
没有明确规定,但通常是逾期连续超过三个月,车会被扣,然后会被拍卖,你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1、首先,银行会派人不停催要贷款,要承受高额的罚息。2、其次,如果银行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个人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3、第三,如果资产清理完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和催收贷款的费用,银行可能会申请执行工资收入。4、第四,除非是采取故意诈骗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贷的款,一般不会坐牢。5、第五,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换不了款的话,会被划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再贷款不可能,办理信用卡也很难。贷款逾期通常是指该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时限向发放贷款的银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从而造成贷款形成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现象。扩展资料逾期贷款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对于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因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明确,一般无争议;对于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应按何标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时止,不仅当事人间有很大的争议,法官在裁决这类案件时适用的标准也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律师以为,对这一问题有必要作一整合,使大家的认识能够统一。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货款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