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征信不好,但是有房产,可不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走银行抵押贷款?

贺黎黎 2019-12-21 1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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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的名字是谁就用谁的。
齐改红2019-12-21 18: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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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银行是不行的,民间是可以的。只要父亲出面就行,不看征信。
    齐新良2019-12-21 18:39:26
  • 可以的你这种可以做三方贷你朋友作为贷款人你作为抵押人不过现在很多银行都要查抵押人的征信最好是找你直系亲属作为贷款人现在工行是不查直系亲属作为抵押人的征信的成都地区贷款可找我。
    齐晓斌2019-12-21 18: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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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银行贷款不能归还,属于个人行为,对其子女贷款、上学、就业、参军等没有影响。但欠债人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必须先偿清债务,才能继承遗产。贷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将会产生的后果:1、首先银行会不断电话催收贷款,电话无果则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拜访;2、直接从贷款人在贷款银行的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并冻结该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3、如果贷款人有抵押担保物在银行,银行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拍卖处理抵押担保物;4、如果该笔贷款有担保人的,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索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5、经催收后无果的,银行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全银行贷款本息。6、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贷款人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封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8、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第四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属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第五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 第六条: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子女可以用父母的房产从银行抵押贷款,但是必须父母同意才可以,即使在外地回不来,但房主必须回来与银行面签,另一方可以做个委托公证,后面的事情可以委托别人办理等。用父母的房产做抵押贷款是可以的,前提是您父母的年龄不能超过60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可以出面签字,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银行要求必须产权人出面签字,贷款年限不长.所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结婚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房屋类型不同需要准备不同的材料,具体如下:一、现房抵押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5银行借款合同;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二、期房抵押1购房预售合同;2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