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了50亩土地可以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吗

黄社光 2019-12-21 1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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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①办理由国务院确定的粮食、油料、棉花收购、储备、调销贷款。②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③办理中央财政对上述主要农产品补贴资金的拨付,为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办理拨付。④办理粮食企业简易建仓贷款。⑤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⑥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⑦发行金融债券。⑧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⑨办理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
连伟祥2019-12-21 19: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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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经营性贷款很多银行可以做,农业银行的利息还是比较贵的。
    齐昌志2019-12-21 19:57:35
  • 可以对个人贷款的。贷款条件: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以上的借款人,可以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性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只能发放担保贷款。商业性项目贷款原则上实行担保贷款方式。
    龚崇栋2019-12-21 19:13:51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康复扶贫贷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一经关停,对其贷款要进行抽查清理,向上级行写出贷款责任报告。贷款责任报告要经稽核部门审计。十二、本规定未尽事项,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十三、本规定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解释、修改。十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辛国清2019-12-21 18:56:47
  • 按照国家政策来说,是可以的,但是也要地方支行申请才行,据了解,现在土地抵押贷款,很多银行都不愿意受理,因为你承包50亩土地,不管是30年也好,还是50年也好,你只有这个土地的使用权,这个土地并不属于你,到期了时候,国家是要收回的,也就是说,不属于你个人名下的财产,银行如果受理你的贷款申请,就要面临很大的风险,一旦你贷款不能按时还款,就算银行收了你的地,他也不可以拍卖,只能租出去给别人使用等这地的使用期限一到,国家照样会收回,国家可不管你有没有抵押,到期了就是到期了,还有就是最重要的一点,承包就是租凭的意思,也就是说,你这个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到国土资源局做他项权证的,也就是说,你的地不能做抵押登记,这样的话,银行面临的风险就更大,,现在永久使用权的土地在有些三线二线城市贷款都申请不下来,更不要说你是承包的了,据了解,银行风控部门把握风险控制的标准线是,只风控超出20%,基本上就不会批准。
    米大斌2019-12-21 18:40:33

相关问答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通过发包方和集体组织的成员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即通过村内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种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49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50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由于该条被规定在《土地承包法》的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中,因此应认为不适用于家庭承包的情形。另外,抵押权也受到相关的限制,《承包法》和《物权法》只规定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对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能否抵押没有明文规定。担保法》34条第2款的规定,耕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可见现行立法对家庭承包的土地能否抵押持否定态度。即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以抵押;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可以抵押。
1、银行贷款用房子和土地抵押,是不需要分别向房管局和土地管理局备案的。只需要到房管所去做个他项权证就可以了,他项权证由银行保管,房产证和土地证要看银行的,有些银行要上收,有些不用。2、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1、贷款人申请: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②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④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2、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5、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6、贷款银行划款: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