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银行可以提出单方解除贷款合同吗

樊曲波 2019-12-21 1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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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原因贷款没办下来可解除商品房买卖不少购房者都会以银行按揭的形式贷款买房,在缴纳完首付后,通常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并支付购房款余额,但如果在6个月后,由于银行政策的原因,而非购房者的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发放根据《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并导致商品房买卖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并导致商品房买卖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由于银行单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的贷款没有办法如期发放,使购房不能继续履行,这种情况下是不可归责于购房者或开发商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者,购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权,是完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及利息的。
齐春妮2019-12-21 19: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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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实话,这种口头约定的案子即使是能够打官司,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还是很有难度。因为当初你只是和个贷人员口头约定,银行方面完全可以推说是员工个人行为,从而推的一干二净。这种事情我们消费者本来就很弱势,但是也不能就吃了哑巴亏,啥也不作为,凭啥我们每个月要多还这么多钱,这可不是一月两月,二十几十年。好了,废话不多说,我现在就来给你支招:一、想办法尽可能的约当初给你贷款的那个银行工作人员,从他嘴里套出来当时对你的承若,并录音;二、找一个专业律师,详细咨询搜证以及打官司事宜;三、找当地银监会反映,如果可以的话联系媒体进行曝光,在舆论方面进行施压。最后,善意提醒,如果实在不行可尽可能与银行协商解决,以免日后贷款困难。如若有用,请采纳~。
    齐智勇2019-12-21 19:57:46
  • 不会的,银行就是为了赚取利率!!他们有什么理由解除呢,除非你的个人信息是提供虚假的信息!!!骗贷的话是违法啊。
    桑韩飞2019-12-21 19:38:37
  • 你肯定有问题,不然银行不会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根据当初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办事,如银行违反当初签订的贷款合同,可以法院起诉。
    辛嘉英2019-12-21 18:57:09
  • 银行的按揭贷款该怎样处理?对此问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处理:1、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或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再另行起诉,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路要通2019-12-21 18:41:00

相关问答

只要合同有约定就可以,我当时买房的时候,约定了如果房贷批不下来,或者按揭数额超过2000,就全额退款,所以只要在合同中约定就可以了。另外,交首付可一定要注意:1、你申请了贷款以后,银行会审批,如果通过了,会先下一个同意放款的通知,拿到通知,交首付的当天过户2、过户之后等放款的是卖方,而不是你,当然,同意放款通知下达以后,银行就必须在一定周期内放款,一般是7天以内。所以交首付的时候问清楚是否有这个通知,没有这个通知,可以和他谈合同,如果没有放款要全额退款,希望你保护好自己的血汗钱:)扩展资料: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注意事项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合同订立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7、保修责任;8、乙方使用权限;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10、违约赔偿责任;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