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银行人员欺骗买成了保险该怎么起诉

樊树勋 2019-12-21 1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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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因该是银行理财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并开发的一款投资理财项目.其中五花八门,总体说保险理财是比银行利息高的多的,但是前提是你签的合同满期.不然1年是要扣钱的,2年可能保本,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有些理财保险有个方案存满1年如果有急用的话提前1天报计划可以提取70%到85%的金额.3-5个月内在补充进去,是不影响你的合同的.还有你买的银行理财保险是和保险公司挂钩的银行人员只负责办理的.现在没个银行都有保险公司的人员在银行里介绍推销保险理财可能你不大理解所以才会这样子..只能说你下次做什么除了了解好的以外还要了解坏的,因为别人给你介绍的都是好的不好的一般不说的.。
龚小艳2019-12-21 19: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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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平安的代理人,首先,你要确定是不是保险,其次,如果确定是保险,那你手上有没有合同,然后,拿到合同以后再去退,最后,不管银行的怎么说,你都别管,因为没有过犹豫期,在犹豫期内退保你是没有任何损失的。纯手打,请采纳,肯定我的付出。
    贾鹤鹏2019-12-21 20:22:03
  • ,这个需要具体分析了,如果银行人员有违法职业操作,可以像相关部门投诉的,。
    连伟才2019-12-21 19:58:44
  • 银行不但会有保险业务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兜售保险,银行的柜员很多也都是一丘之貉推销保险。我在2019年就遇到过某邮政储蓄银行的柜员推销保险,期间只字不提保险二字,只是说这样存利息更高,具体收益率以及存期多长都不说。如今虽然越来越规范,有了很多新的要求,比如2019年1月份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禁止保险公司人员在银行网点驻点。2019年6月,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消费权益可保障。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保险销售30%以上的高佣金,不管是保险业务员还是某些银行没有底限的柜员并没有私心。反正违规也不一定被发现,发现了也不一定被处罚,处罚了也不一定有佣金赚得多……不管是保险业务员还是银行柜员,普遍会有如下做法:1、混淆存款、理财、基金等概念,忽悠人买保险;2、夸大收益,以高收益吸引人,动辄5%年收益,实际往往远低于3%;3、绝对不会告诉你退保会有巨额损失,动辄亏本30%以上,连保险享有的相关权利都不会明说,比如退保的犹豫期;存款被骗买成保险,可以参考如下方法:1、如果买了保险后及时发现,保险都有10天左右的犹豫期,可以无损失退保;2、世上最怕认真二字,拿出点时间和精力到该银行网点闹事,举个牌子说明情况,没事就在银行里面或者外面宣传,向到银行办理业务的中老年人说明情况,寻找同样上过当的人。还可以在地方论坛和一些网站发帖,说明情况,无需夸张,实事求是。人多力量大,如果能找到几个上当受骗的人,一起联名起诉也好,诉诸媒体也好,把事情闹得越大,挽回损失就越容易。3、向银保监会举报,一次不行就再来一次。这样银行或者保险公司会主动来联系你退款。因为有双录作为凭证,责任很好确定,最终维权胜利概率很大。以2019年6月18日新闻为例,某消费者在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被骗买了保险,最终该保险公司被罚60万元,银行被罚30万元,相关人员警告并罚款。4、如果实在得不到解决,及时止损,不再续交保险,以免遭受更多损失。
    龚小芹2019-12-21 19:40:03
  • 如果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遭到销售误导,在与相关人员内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一、选择向当地银监会和银行总行进行投诉;二、通过媒体力量进行曝光处理;三、如果还在犹豫期内的话第一时间选择退保,这样也不会造成本金损失。银保业务,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银行作为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行为,依据保险法的规定,银行可以在取得保监会颁发的兼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前提下,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并且应当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同时银行的保险代理人员,就是具体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还应当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涉嫌欺骗、隐瞒还有承诺给予消费者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而且滥用了银行职业的便利,引诱订立合同,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是要责令改正,最高可以处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
    黎璐茜2019-12-21 18:59:05

相关问答

保险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表彰大会上的光环、即可兑现的佣金、伶牙俐齿的话术……这是社会大众眼中的保险代理人。然而,中国保险代理人的真实生存状况是怎样的?有多少人能够看到他们的真实状况?大报小报唾沫横飞地抨击个别代理人的。不规范行为的时候得到的是激扬文字、主持正义的自我良好感觉。此时,在考核和社会排斥的双重压力下展业的代理人成了真正的弱势群体。理解万岁”曾经被奉为人文精神的体现,我们也应该理解作为社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150万保险代理人,理解他们的光荣、他们的梦想。中国保险代理人有150万,曾经涉足过保险业的总人数不少于一千万。这一代人,成就了中国保险业今天的辉煌。中国的保险代理人制度由友邦保险公司1992年引入中国,继而成为中国保险业10多年来高速发展的源动力之一。时至今日,现存的保险代理人制度却面临着全面挑战。一、辛苦撑起一片天,承受八方责难“保险不是人干的,是人才干的!”“你要想成功,你就要和成功的人在一起!”“你只要想发财,那你就能发财。关键在于你想不想!”在中国,当想富的和不想富的都已经富起来的时候,留给社会中下层人们的机会已经不多了。保险公司的职场是一个能令他们兴奋的地方。在那里,高级讲师的讲演,在高超的讲演技巧运用中糅合了西方成功学和中国传统厚黑学未能出单,便会出局,且不能享受一分钱的续保佣金。如果某一段时间内业绩不能达标,便会降级,甚至可能一直降为“见习业务员”。其中的做法已经与我国保护劳动者法律相冲突。这就是说保险代理人一旦从业就不能出任何问题。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一旦一位尚未生育的女性从事保险事业,那么她就算是怀孕或者产后都必须坚持展业,否则不管她以前的业绩如何,她面临的将是降级、再降级。也就是说保险代理人是没有《劳动法》里规定的产假的。生育是人生大事,但是代理人却不能管那么多,因为,她们时刻要保持一定的业绩标准,否则,以前的一切努力就会化为无乌有。连生育的权利都要受到业绩考核的威胁,更不用说生病住院了。诚然,我们在看到关于代理人在病床上展业报道的时候,有敬佩,更多的是心酸。谁不想在生病的时候好好休息呢,然而,面临无情的业绩考核,代理人能休息吗,敢休息吗?保险公司的电脑只会计算你的业绩,而不会考虑你的遭遇;那么制度的制定人呢,难道也只会0101的二进制吗?“成绩只能代表过去”这句话用在其它行业还有谦虚的成分,但用在代理人身上,我们体会到的是一种重压下的心酸。案例:今年49岁的李明艳1996年9月进入某大型寿险公司,成为一名保险代理人,并且一直没有离开。七年中,她通过自己的努力从普通业务员升为“业务代表”,又从“业务代表”升为“高级业务代表”。后来因没能维持住“高级业务代表”的考核指标,被降为普通业务员。随之,一场大病又让她不得不住院治疗。她出院以后发现,自己的出单号码已被公司电脑系统停用,公司已单方面解除了与她的合同。个人代理人和寿险公司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代理关系。然而中国的保险公司及其团队,对代理人的管理掺杂了许多带有劳动关系特征的内容。如有的公司向代理人发放固定的“底薪”,有的公司对违反保险公司有关规定的代理人实行纪律处分等。结果造成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模糊,营销与管理体制严重冲突。在现行体制下,代理人感觉自己好像是保险公司的人,好像又不是。角色的冲突,在现实中使得代理人很难从注重长远的角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结果是大量的代理人只注重业务数量的增长,不注重业务质量的控制,导致保险业整体的服务水平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在承受高激励带来的精神压力的同时,代理人还要承受保险公司非员工的待遇。保险公司不为代理个人购买社会保险。不管你工作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一旦离开,得不到一分钱的补偿。按照这种制度下去,到六十岁退休,代理人没有退休金。一天不干就一天没钱。今天的保险代理人享受不到任何的社会福利,连最基本的社保都与他们无缘。保险公司团队中类似于“帮规”的严格管理,实际上已经剥夺了他们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身份。他们享受不到保险公司员工的待遇,保险公司随时都可以单方面地解除代理合同。
老百姓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不强,随意签字。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抓住了这个弱点来忽悠老百姓。有几个自己知道保险的保障利益的?某位网友总结过银行、邮储员工骗保术:一是把保险解释成银行存款,卖保险是存款送保险,很多百姓到现在还稀里糊涂。二是把十年期保险说成三年,五年六年期的说成一两年。三是夸大意外险,大部分银行保险只能保意外死亡或者无意外保险,但银行员工都夸大为保意外。四是夸大收益,银行保险到期收益根本不能预期,但银行工作人员按照保险公司人员的授意,擅自夸大收益,基本都说比存款高,并将十年期的保底金额解释成一年,模糊客户视听。五是保单上现金价值基本都打印在保单背后,并粘贴于背面,防止客户看见后明白真相而要求退保;那些分红都是理论上的“预期最高”收益,是根据保险公司每年的盈利状况而定,可有可无,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合同内容没有明确说明其具体领取金额,仅凭人的一张嘴说是如何的高,都将是保险公司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到时候因为各种因素不兑现,也没有法律责任。随便问问您那些鼓吹这个行当的:每天在银行里摆摊设点,打出广告条,是个人都拉,打着各种旗号推销保险。给无知的老人兜售长期寿险,说是比固定存款利率高,给没几个钱交不起续期保费的普通人鼓吹什么理财产品,还送保障。把他们的存款变成自称收益高但不能提前取的保单,投保容易理赔难。拉来一单给你一单提成,还要你拿钱出来打点银行里的人;卖不出去,没有一分钱底薪,你还倒贴。这样的事情,你觉得值得去做。
一份什么都能保的保险,不仅投保方便,一张保单就能搞定各个方面的风险保障,而且也符合很多人对于保障全面的心理预期,于是成为了不少人心目中的完美产品。可是,不得不提醒大家,这样大而全的保险虽然看起来美好得不像话,但是它除了能方便保险销售员一次性出个大单以外,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否真的那么好,还要打个打问号,可能一不小心就会陷入未知的大坑。一、“全能保险”大坑之一:产品组成形式复杂,条款难懂市面上大而全的保险产品不少,但产品组成形式大多主要是以下两种常见类型:1.一年期保险合集这类保险产品大多在互联网平台销售,线下代理人卖的保险卡也属于这种。这样的产品一般涵盖有重疾险、寿险、意外险以及寿险等常规的基本人身保障,但由于都是一年期的保险产品,所以不可避免地会面临无法续保、保费随年龄上涨等问题。所以这类保险产品作为过渡保障还行,如果想要更稳定、更全面的风险保障,则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1.主险+附加险这类应该更为常见,一般主险是重疾险或者寿险,额外再根据需求增加其他附加险,主要在线下销售。下面以一款主险是重疾险的产品为例,给大家展示一下附加险的丰富,表格中红框框出来的都是附加险。因为每个附加的保障内容不同,每个附加险的条款规则也非常复杂,所以梳理这款产品时,花了不少时间。要是普通的保险消费者接触到这类产品时,怕是更加一头雾水,事实上也有很多人买了这类“全能保险”后,也并不清楚自己的保障是什么。于是,经常会出现要求理赔,保险公司不赔,或者本来保险公司可以赔付,消费者自己没有提出理赔的情况。除此之外,附加险的条款也会影响到具体保障。很多人购买了“全能保险”,以为自己获得了非常全面的保障,但是不知道这里面也会有一些不容易注意到的“陷阱”。陷阱”1:附加险受限于主险通常情况下,附加险只能和主险一起购买,不能单独投保。这样一来,如果主险赔付后责任终止,附加的其他保险大概率也会随着主险合同的终止而结束。也就是说,可能明明自己交了4份保障的钱,但是只享受到一份保障的赔付后,其他的保障也随着赔付没了,附加险的钱白交了。可是如果单独购买每一份保障,保险产品之间互相独立,赔付了一份保障之后,其他的保险并不受影响。陷阱”2:附加医疗险续保需审核“全能保险”中如果附加了医疗险,很多人就会想当然地以为这份附加的医疗险与主险一样,不需要考虑续保问题,是保证续保的。其实不然,事实上很多主险是重疾险,附加的医疗险和单独投保一份医疗险没有什么差别,都要考虑续保的问题。不同的是,单独购买时,大家会看重续保条件,尽量挑选续保条件更宽松的医疗保险产品;可是如果是附加险的话,不仅会让人忽视续保的问题,而且也没有挑选的余地。总之,一旦续保需要审核或者说续保条件过高,这样的医疗险真的不值得购买。陷阱”3:附加意外险保障与保费不匹配通过附加险的形式提供意外保障时,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的保障一般会分开,属于2个附加险,单独收费。有的产品保费可以高达千元,与市面上单独购买的意外险相比,提供的保障差不多,但是保费却贵很多。看表格可以很快发现,保障一模一样,但是附加险的价格整整高了7倍多。能用每年几百元就解决的问题,非要花上千元,大家觉得有必要吗?二、“全能保险”大坑之二:看似什么都保,其实每项保障都不足一份保单什么都保,往往可能什么保障都没做好。其中最容易出现的保障缺口,就在于保额。我们常说,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一旦罹患重大疾病或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首当其冲的需求就是高额的治疗费用。如果购买的保险保额不足,对于一个发生重大风险事故的家庭说,有也等于没有。现代社会,医疗技术日新月异,癌症也不再是必死之症。但是治疗重大疾病,没有几十万肯定是没法接受有效治疗的。如果购买了一份大而全的“全能保险”,等到出险时才发现重疾保额只有5万元或者10万元,那么花那么多钱买这份保险的意义在哪呢?如果您在购买保险时有保额要买充足的意识,知道要提高保额,那么您可能又会发现另一个问题:保费太贵。事实上,自由组合高性价比的保险产品,一般来说,远比直接购买大而全的“全能保险”,保费要低得多,不信我们就来比比看。通过对比,自由组合不同保险公司的高性价比产品,不仅保障更优,连保费都便宜了接近一半,一年可以少交8000多。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打包购买多款产品,最后呈现在一张保单上,保费也不会有什么优惠,不如多花点心思,筛选市面上的优质产品,这样更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