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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上了法庭之后,就看谁提供的证据更充分。如果你能证明钱确实是你的,只是暂时存在对方的卡上,法院当然会判对方还你钱。
黄相怀2019-12-21 18: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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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学的时候,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被人取了1000元。现在我从事的就是金融行业,对银行卡这一块很清楚。出了这样的问题,银行是没有责任的。你只能报警,虽然是由于你的疏忽导致的,但是警察有义务帮你。可以让警察去银行查看监控录像。其实很容易查到的事情,但是警察最后的答复,往往是:“你的那点钱,还不够办案的经费。这就是中国的现状!祝运。
连业钦2019-12-21 19: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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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伪造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而进行恶意透支。基于特殊条款优先的原则,甲的行为,应定性为信用卡诈骗行为。驳盗窃观点:就是特殊条款优先。至于4000元不构罪的问题,我想说,还有劳动教养呢。中国的刑事处罚,可是无缝链接的。5000元的话,直接就可以定信用卡诈骗罪了。二、抢夺银行卡后取钱,你把犯罪行为的主观意图说的很明白了。就是通过抢夺他人信用卡为手段,意图冒领。这也符合上一问的情形。跟上一问的推论与答案是一样的。如果是抢夺不特定财物后,又拿其中的信用卡去冒领的,那就是抢夺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了。因为抢夺行为完毕,后又用非法取得的信用卡去冒领,这是另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了。这并不是一个独立犯罪行为的连续行为。请区别于类似绑架罪那种,又绑人,又写信,又收钱,又撕票等种种行为,是一个独立犯罪行为的各部分。
连伟杰2019-12-21 19: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