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假币4000以下怎样定罪?

梅道强 2019-12-21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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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法定刑3年以下,未超过4000的,可能被治安处罚。
赵颖萍2019-12-21 19: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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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先界定时运输假币罪还是使用假币罪, 主要看当事人的故意内容。运输假币以持有假币为条件,持有假币有时则表现为随身携带假币。如果明知是假币而加以运输的,以运输假币罪论处;不以运输的故意而携带假币的,则应以持有假币罪论处。如果都有就会构成数罪并罚。你可以看下这些文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五条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赵颖芳2019-12-21 20:54:32
  • 如果只是购买了自己使用的,4000元,数额较大,可以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罚金2万。一、贩卖4000元的,刚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二、贩卖给他人,自己又使用的,构成二个罪名,应当数罪并罚。1、刑法第171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齐春惠2019-12-21 20:36:52
  • 这是数额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持有、使用假币四千元以上即入刑;不具入刑数额的施以行政处罚。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赖鹏彬2019-12-21 20:19:05
  • 4000元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扩展资料案例:非法持有、使用假币四青年获刑又罚金近日,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四名好逸恶劳、求财心切的年轻人终因对法律的无知和冒犯受到应有的惩罚。杭某和张甲、张乙、张丙均是朝阳县人,其中年龄最大的28岁,最小的仅20岁。2019年7月中旬,杭某与张甲共同从网上购买了三盒面值为20元的假币,总面额40000余元。之后,二人伙同被告人张乙、张丙,乘坐被告人张甲的中华轿车,先后途径辽阳市、鞍山市、台安县、彰武县、阜蒙县,专门找沿途的小商店。用假币购买小件商品,通过找零的方式换取真币。2019年7月30日,四被告人被阜蒙县公安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同时从四被告人身上及所驾驶的轿车上搜出假币1239张,后经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鉴定,均为假币。涉案被扣押的1239张假币已由银行收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杭某伙同张甲、张乙和张丙实施的行为已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四人属共同犯罪。其中杭某、张甲系主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张乙、张丙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判决被告人杭某、张甲犯持有、使用假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被告人张乙、张丙犯持有、使用假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文县公安局网-《刑法》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龙学飞2019-12-21 20:05:03

相关问答

不会定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会受到相应处罚。因为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据《盗窃罪应用解释》的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多数省份,以1000元作为盗窃罪的定罪数额,即1000元以下不构成犯罪。依据《刑法》的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对该盗窃行为处罚会更轻。扩展资料东西在法律上的专业名词是盗窃,无论盗窃所得的大小如何,就其盗窃的行为都会受到处罚。将所盗的东西归还的,也不影响其盗窃行为的成立,因为盗窃是行为犯,只要一着手实施盗窃的行为,即涉嫌盗窃,没有偷盗东西或者是事后归还的行为只是会影响到量刑处罚。 一、一般的盗窃行为一般的盗窃行为应依法追究行政违法责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可以出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此时,如果被盗的当事人放弃民事赔偿,且不追究盗窃者的责任,双方可以和解。 二、构成盗窃罪《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罪。
从总体上看,国债投资策略可以分为消极型投资策略和积极型投资策略两种,每位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资金来源和用途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具体地,在决定投资策略时,投资者应该考虑自身整体资产与负债的状况以及未来现金流的状况,期以达到收益性、安全性与流动性的最佳结合。一般而言,投资者应在投资前认清自己,明白自己是积极型投资者还是消极型投资者。积极型投资者一般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管理他们的投资,通常他们的投资收益率较高;而消极型投资者一般只愿花费很少的时间和精力管理他们的投资,通常他们的投资收益率也相应地较低。有一点必须明确,决定投资者类型的关键并不是投资金额的大小,而是他们愿意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来管理自己的投资。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一般都是消极型投资者,因为他们都缺少时间和缺乏必要的投资知识。在这里,我们并不想介绍很深的理论,只是向读者提示几种比较实用的操作方法。消极型投资策略消极型投资策略是一种不依赖于市场变化而保持固定收益的投资方法,其目的在于获得稳定的债券利息收入和到期安全收回本金。因此,消极型投资策略也常常被称作保守型投资策略。在这里我们介绍最简单的消极型国债投资策略-购买持有法,并介绍几种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国债投资技巧。1.购买持有-最简单的国债投资方法购买持有是最简单的国债投资策略,其步骤是:在对债券市场上所有的债券进行分析之后,根据自己的爱好和需要,买进能够满足自己要求的债券,并一直持有到到期兑付之日。在持有期间,并不进行任何买卖活动。这种投资策略虽然十分粗略,但却有其自身的好处:金字塔式操作法与逐次等额买进摊平法不同,金字塔式操作法实际是一种倍数买进摊平法。当投资者第1次买进国债后,发现价格下跌时可加倍买进,以后在国债价格下跌过程中,每一次购买数量比前一次增加一定比例,这样就成倍地加大了低价购入的国债占购入国债总数的比重,降低了平均总成本。由于这种买入方法呈正三角形趋势,形如金字塔形,所以称为金字塔式操作法。例:Peter的投资过程Peter最初以每张120元价格买入1992年5年期国债,投入资金12000元;以后在国债价格下降到118元时,他投入23600元,购买200张国债,当国债价格下降到115元时,他投入34500元,购入300张国债,这样,他三次投入资金70100元,买入600张国债,每张平均购入成本为116.83元,如果国债价格上涨,只要超过平均成本价,Peter即可抛出获利。在国债价格上升时运用金字塔式操作法买进国债,则需每次逐渐减少买进的数量,以保证最初按较低价买入的国债在购入国债总数中占有较大比重。例:Peter的投资过程Peter最初以每张115元的价格购入国债300张;以后在国债价格上升过程中,他按金字塔操作法进行投资,当国债上升到每张118元时,他购入200张,当国债价格上升到每张120元时,他购入100张,这样他投入资金70100元,购入600张国债,平均成本为每张116.83元,如果国债价格不低于平均成本价,他就可以获益。国债的卖出也同样可采用金字塔式操作法,在国债价格上涨后,每次加倍抛出手中的国债,随着国债价格的上升,卖出的国债数额越大,以保证高价卖出的国债在卖出国债总额中占较大比重而获得较大盈利。运用金字塔式操作法买入国债,必须对资金作好安排,以避免最初投入资金过多,以后的投资无法加倍摊平。投资者可以对上述债券投资策略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的毒品属于运输毒品还是非法持有毒品刑法中运输毒品行为是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行为排列规定在一起,供选择适用的罪名,其社会危害性也应当与其他三种行为的危害性相当,因此处罚才能一致。只有当运输毒品成为走私、贩卖、制造毒品一个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时,也就是说缺少运输毒品就无法实施走私、贩卖、制造毒品时,运输毒品才具有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相当的危害性,才可以同罚。而出于其它目的运输毒品时,比如出于吸食、窝藏目的而移动毒品,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显然要低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的危害性,不能认定运输毒品罪。如果将运输的范围任意扩大,就会出现将无罪变为有罪、轻罪变成重罪的现象。勿将动态持有毒品等同于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