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吨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齐慧中 2019-12-21 2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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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吨税的纳税期限规定船舶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天。应税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每次申报纳税时,可以按照《船舶吨税税目、税额标准表》选择申领1种期限的船舶吨税执照。应税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白海关填发船舶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天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缴款期限届满日遇到星期六、星期日等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临时调整休息日和工作日的,按照调整以后的情况计算缴款期限。应税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缴纳船舶吨税以前申请先行签发船舶吨税执照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与应缴税款相适应的担保。应税船舶到达港口以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并办结出入境手续的,应税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供与其依法履行船舶吨税缴纳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应税船舶到达港口以后,依法向海关申报缴纳船舶吨税。下列财产、权利可以用于上述担保: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和存单,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船舶吨税的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下应税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延长船舶吨税担保期限。应税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批准的船舶吨税担保期限以内履行纳税义务。应税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缴纳船舶吨税或者提供担保以后,海关按照其申领的执照期限填发船舶吨税执照。应税船舶在进入港口办理入境手续的时候,应当向海关申报纳税,领取船舶吨税执照;或者交验船舶吨税执照。应税船舶在离开港口办理出境手续的时候,应当交验船舶吨税执照。应税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申领船舶吨税执照的时候,应当向海关提供下列文件: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海事部门签发的船舶国籍证书收存证明、船舶吨位证明。应税船舶为拖船的,应税船舶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还应当提供发动机功率等相关材料。
赵高凤2019-12-21 22: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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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不是的,这个是按照船东购买多久的吨税来算。比如说一条远洋船打算跑一段内贸,船东就必须买国内吨税,按照时间段购买。
    齐斯文2019-12-21 23:57:42
  • 吨税,是海关征收的主要用于港口建设维护以及海上干线公用航标的建设维护的税款。吨税以船舶净登记吨为计税依据。缴纳吨税后,会发给船舶吨税执照。吨税按照净吨位的大小划分等级,每一等级又可以分为一般吨税和优惠吨税。无论哪种吨税,按照时间分为30天和90天两种执照的有效期。我国海关总署负责公布适用优惠税率的国家和地区。我国吨税的征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办法》。
    龚安静2019-12-21 23:38:03
  • 12月27日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记者2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船舶吨税法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应纳税额按照船舶净吨位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由海关负责征收。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互相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适用优惠税率。其他应税船舶,适用普通税率。此外,对捕捞、养殖渔船,警用船舶等免征吨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介绍,船舶吨税以前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条例规范。此次立法过程主要是把原来的条例平移上升为法律,没有对原来正在实行的制度做大的调整。把船舶吨税的基本制度用法律确定下来,最重要的意义是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迈出了坚定的步伐。王瑞贺说。据了解,船舶吨税法施行后,2019年12月5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黄知军2019-12-21 23:00:45
  • 船舶吨税是对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船舶征收的一种税。1.船舶吨税的纳税人对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中国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船舶吨税简称“吨税”,以应税船舶负责人为纳税人。2.船舶吨税的税率1吨税采用定额税率,按“船舶净吨位”的大小分等级设置单位税额,分为30日、90日和1年三种不同的税率。2吨税的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适用优惠税率的情形有:①我国国籍的应税船舶;②船籍国地区与我国签订含有互相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3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3.船舶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船舶净吨位×适用税率4.船舶吨税的税收优惠免税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5捕捞、养殖渔船;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8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5.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1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境内港口的“当日”。3纳税期限①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②纳税人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4多退少补①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应税船舶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补征税款。②因应税船舶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征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③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④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齐晓海2019-12-21 22:54:58

相关问答

一、定义: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得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⑻各种赞助支出。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判定标准:一、住所标准:依据通常是指公民长期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住所又分为永久性住所和习惯性住所。个人所得税法里所说的"住所"是税法的特定概念,它不是说居住的场所和居住的地方,而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可见,我国采用的住所标准是习惯性住所标准。采用这一标准,就把中、外籍人员,以及把港澳台同胞与在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区别开来。1、户籍:人们通常称为户口,中国公民通常在我国是有户口的,但在我国常驻的外籍个人,虽因领取了长期居留证、暂居证等而纳入我国户籍管理范围,但由于其家庭或主要经济利益不在中国境内,故通常不视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2、经济利益:一般是考虑个人的主要财产、经营活动中心等因素。vmery.net3、习惯性住所: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埋藏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住所。二、居住时间标准:居住时间是指个人在一国境内实际居住的天数。我国规定的时间标准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达到这一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对居住时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天数,连续计算。区别:1、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了有效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各国常用的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判定标准。2、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一、定义: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得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⑻各种赞助支出。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