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怎么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齐晓斋 2019-12-21 1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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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四、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六、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予以扣减。
堵新心2019-12-21 20: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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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9〕77号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
    赵顺龙2019-12-21 20:54:29
  •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需要满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根据《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第二条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扩展资料:《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五条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第六条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为了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从2019年4月开始,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年度中间4月、7月、10月的纳税申报期进行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赵风艳2019-12-21 20:19:00
  • 从2019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了,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且随着此次政策的调整,享受优惠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2019-02-26“实施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助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在线访谈活动。
    齐文芹2019-12-21 20:04:5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9〕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9〕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因此,核定征收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齐映山2019-12-21 19:55:12

相关问答

一、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一存款利息.二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二、免征增值税一以下利息收入1.2019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2.国家助学贷款.3.国债、地方政府债.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统借统还业务,是指: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二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四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五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六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被撤销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监会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除另有规定者外,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七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上述免税政策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65号规定执行.八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九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1.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2.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平均年担保费率=本期担保费收入/期初担保余额+本期增加担保金额×100%.3.连续合规经营2年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4.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5.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6.担保责任余额不低于其净资产的3倍,且代偿率不超过2%.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采取备案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应到所在地县市主管税务机关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享受3年免征增值税政策.3年免税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后继续享受该项政策.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9号规定执行,其中税务机关的备案管理部门统一调整为县市级国家税务局.三、增值税即征即退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9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9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9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四、跨境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一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4%*25%收入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销售货物收入是不含税的。拓展资料:《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例如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款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