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理财
投资
贷款
股票
基金
信托
外汇
保险
信用卡
贵金属
债券
债券
债券
问答详情
有追索权保理可否跟主债权一并转让
辛小军
2019-12-21 19:29:00
推荐回答
1,保理合同可以分别起诉债权人、债务人。2,因为保理合同与债权人、债务人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在起诉时应当分别起诉:保理合同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履行关系。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应当依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齐新潮
2019-12-21 20:36:37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理财
投资
贷款
股票
基金
信托
外汇
保险
信用卡
贵金属
债券
其他回答
保理Factoring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全文。
黄登清
2019-12-21 20:18:43
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实际相当于原债权人利用应收账款做质押取得融资,在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科目不变,变化的是资产科目中银行存款增加,以及负债科目中的短期借款或其他应收款增加。所以对于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银行/保理公司首先应向债务人追偿,如果还有未结清的账款,再向原债权人追偿。
连俊文
2019-12-21 20:04:36
保理业务是指企业将现在或未来的基于企业与其客户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买方信用风险担保、资金融通、账务管理及应收账款收款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业务作为贸易融资的一种产品,具有灵活、高效、专业的特点,可很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的特性。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保理,其应收账款可提前转换成现金,在发货后即可全文。
符能松
2019-12-21 19:54:48
反转让,在实务操作中的另一种说法是追索。应收账款债权反转让是指保理商在受让应收账款债权后某些情形下,向供应商追回有关转让款项的情形。
路言莉
2019-12-21 19:36:56
加载更多
相关问答
债权转让是怎么回事,它跟商业保理是不是一样的
两者没有任何关联性。
转让债权是否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债权转让合同是否成立?
一、债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对于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二、债权转让合同合法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合同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合同行为的合法性要求:1、双方出于自愿,没有胁迫、欺诈、恶意串通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行为。2、转让人不得为无权处分。当出让人为无权处分时,除非经权利人确认,受让人取得债权即使为善意也不应获得支持。因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针对有体物及其上的物权而设置的,以占有或登记为公示手段,善意取得人基于占有或登记可生信赖。债权本身并无形体,原则上也没有公示的方法,因而不适用善意取得。3、行为符合程序性要求,如对资产管理公司处分不良贷款债权,我国有政策性规定,要求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进行正确评估,经审批后通过拍卖、招标形式进行处置。如处置不符合程序性要求,债务人有权提出异议。虽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只有合同双方才能对合同发表意见,但实务中,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让人多不参加诉讼,债务人作为合同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受让无效主张的应予准许。
债权转让注意问题,私人债权能否转让
目前如果是银行个人不良债权转让的,具体运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一项特许权益。因而,由贷款而构成的债权及其他权益只能在具有贷款业务资历的金融机构之间转让。未经答应,商业银行不得将其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则有:《金融机构管理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实行答应证制度。对具有法人资历的金融机构颁发《金融机构法人答应证》,对不具备法人资历的金融机构颁发《金融机构停业答应证》。未获得答应证者,一概不得运营金融业务。银行业监视管理法》第19条规则,“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视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贷款通则》第21条规则,“贷款人必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运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答应证》或《金融机构停业答应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销”。上述规则均明白指出,贷款等金融业务只能由具有特许资历的金融机构来运营,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如商业银行将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机构的,该受让方因不具有金融业务资历,违背了国度的法律的强迫性规则,而招致债权转让行为无效。
典当行可否将其债权让与一般债权人
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五章 业务经营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当地无拍卖行的,应当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对国家限制流通的绝当物,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或者交售指定单位。
个人转让股权没有通知债权人是否无效
原则是要要通知债权人的。而且债权人有优先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
债权转让中如何确定该债权是否重复转让。
是的。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将从权利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得到权利的同时,也取得与债权人有关的从权利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再次,主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最后,主债权的转让不得违反主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比如主合同约定,债权转让须经过主债务人的同意而实际上主债权人转让主债权时未经主债务人的同意,而主债务人又未加以追认,或者主债权人与担保银行在保函中约定,主债权的转让必须经银行的同意,但主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却未征得银行同意,银行又拒绝追认。在上述情形下,主债权的转让对担保银行就鞭长莫及了。3.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一般来说,债权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自债务人得到通知之时起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只有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响到担保银行的责任承担。通常,主债权人只需通知主债务人,即认为债权转让对担保银行发生效力,但是如果保函中约定,主债权人必须将债权转让通知担保银行的,应从其约定。否则,担保银行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的转让不能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债权转让的效力就不能及于担保银行。主债权。
最高法院最高额抵押权可否随主债权一并转让
意思如下:最高债权额是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的核心内容,它的确定决定着担保人担保责任范围的大小,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也决定着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如下:1.第五十九条本法所称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作担保。2.第六十条①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②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3.第六十一条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扩展资料最高额债权确定的相关明细最高额抵押的确定实际上就是被担保债权数额的确定,而导致最高额抵押的主债权数额确定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形:1.当事人的约定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合伙债权转让时,没经所以合伙人同意,债权转让是否有效
不能了,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就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转让中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是否能一并转移
如果债务转让,未经过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可以立即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人设立抵押的,在债主届清偿期时,债务人仍未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以抵押物优先受偿。
热门分类
债券
推荐问答
来个人给讲讲债券交易的过程
债券持有期间的收益率计算题
如何评价债券的投资风险
在次贷危机中,为什么倒闭的总是投行,很少有商业银行倒闭的?
美国金融危机,用自己的话解释一下
关于债券和股票的金融题
热门问答
平安福可以挂全家的百万医疗吗?
债券直接发行的缺点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的联系有什么?
可转债的正股在哪里看?
电子式国债持有多久才有利息?
哪种国债可以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