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追索权保理可否跟主债权一并转让

辛小军 2019-12-21 1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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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理合同可以分别起诉债权人、债务人。2,因为保理合同与债权人、债务人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在起诉时应当分别起诉:保理合同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履行关系。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应当依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齐新潮2019-12-21 2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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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理Factoring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全文。
    黄登清2019-12-21 20:18:43
  • 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实际相当于原债权人利用应收账款做质押取得融资,在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科目不变,变化的是资产科目中银行存款增加,以及负债科目中的短期借款或其他应收款增加。所以对于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银行/保理公司首先应向债务人追偿,如果还有未结清的账款,再向原债权人追偿。
    连俊文2019-12-21 20:04:36
  • 保理业务是指企业将现在或未来的基于企业与其客户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买方信用风险担保、资金融通、账务管理及应收账款收款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业务作为贸易融资的一种产品,具有灵活、高效、专业的特点,可很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的特性。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保理,其应收账款可提前转换成现金,在发货后即可全文。
    符能松2019-12-21 19:54:48
  • 反转让,在实务操作中的另一种说法是追索。应收账款债权反转让是指保理商在受让应收账款债权后某些情形下,向供应商追回有关转让款项的情形。
    路言莉2019-12-21 19:36:56

相关问答

一、债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对于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二、债权转让合同合法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合同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合同行为的合法性要求:1、双方出于自愿,没有胁迫、欺诈、恶意串通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行为。2、转让人不得为无权处分。当出让人为无权处分时,除非经权利人确认,受让人取得债权即使为善意也不应获得支持。因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针对有体物及其上的物权而设置的,以占有或登记为公示手段,善意取得人基于占有或登记可生信赖。债权本身并无形体,原则上也没有公示的方法,因而不适用善意取得。3、行为符合程序性要求,如对资产管理公司处分不良贷款债权,我国有政策性规定,要求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进行正确评估,经审批后通过拍卖、招标形式进行处置。如处置不符合程序性要求,债务人有权提出异议。虽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只有合同双方才能对合同发表意见,但实务中,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出让人多不参加诉讼,债务人作为合同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受让无效主张的应予准许。
是的。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将从权利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得到权利的同时,也取得与债权人有关的从权利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再次,主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最后,主债权的转让不得违反主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比如主合同约定,债权转让须经过主债务人的同意而实际上主债权人转让主债权时未经主债务人的同意,而主债务人又未加以追认,或者主债权人与担保银行在保函中约定,主债权的转让必须经银行的同意,但主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却未征得银行同意,银行又拒绝追认。在上述情形下,主债权的转让对担保银行就鞭长莫及了。3.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一般来说,债权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自债务人得到通知之时起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只有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响到担保银行的责任承担。通常,主债权人只需通知主债务人,即认为债权转让对担保银行发生效力,但是如果保函中约定,主债权人必须将债权转让通知担保银行的,应从其约定。否则,担保银行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的转让不能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债权转让的效力就不能及于担保银行。主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