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超出计税部分是否要交税

黄燕钧 2019-12-21 2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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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发的那人的工资,上月申报的工资是0的话,本月申报5600元。上月已申报2800元,本月只需申报2800元。现在个税是累计申报,两个月共计5600元就可以。
樊振生2019-12-21 23: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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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由于本月个税已缴纳,下月只需缴纳当月个税即可,不能累加重复计税。
    赖鹏华2019-12-21 21:21:12
  • 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全文。
    赵馨悦2019-12-21 21:07:52
  • 补发员工以前月份部分工资,个税处理按当地规定执行。对于用人单位补发员工以前月份部分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各地规定并不一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地方税务局,按当地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239号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可以把补全文。
    黄玥2019-12-21 21:03:04
  • 部分工资的话,需要与发放当月的正常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计税全文。
    窦郁宏2019-12-21 20:58:30

相关问答

退休工人另打工的工资不需要加上退休金缴税,国家规定退休金是不需要缴税的。但另打工的工资要按劳务费收入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每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部分,税率为20%;超过20000至50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超过50000元,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例如: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万元,需扣除20%的费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000×、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5、演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演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演员取得的报酬中,要规定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劳务报酬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