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一定要签订四方就业协议呢?

童解放 2019-12-21 20:07:00

推荐回答

每份就业协议书都有编号的,对应不同的学生,所以不能用别人的。学校有备份的就业协议书,你只要回到你毕业的学校补办就可以了。原则上学校的就业中心只为每位毕业生提供一份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原件,如协议书或推荐表原件丢失,个人凭以下材料来学校的就业中心办理:①责任人情况说明补办通常需要1个月的时间,顺利的话。呵呵。祝你春节过后就能顺利搞定。
龚宜超2019-12-21 21:18:50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不是的,你毕了业以后再签完全没有问题,但你要留着工作的时候要用。很多学校忽悠学生先找个单位签了其实是为了就业率,你一签协议,意味着你失去应届毕业生资格,正常的应届毕业生是毕业1年内都算,但如果签了,就是毕业当年是,第二年就不是了。
    齐效用2019-12-21 23:55:06
  • 压根没有关系的,一方面这只是学校为了统计就业率的,另一方面是学校为了保证刚毕业学生的合法权益受保护的,其他没什么的。四方协议是未正式毕业的学生踏入社会与用人单位签署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协议,他等同于劳动合同,如果你正式拿到毕业证了,那么你就可以签署劳动合同了,四方协议也就没用了不过你在正式拿到毕业证之前,如果找到了合适的单位,如果这个单位比较正规那么他们会问你要四方协议的,因为刚毕业的学生一般都是凭此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的。当然最终也得看你怎么说了,他们的制度如何了。
    齐新永2019-12-21 20:55:29
  •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二、毕业生签订协议注意事项其他补充协议。扩展::就业协议。
    车建候2019-12-21 20:38:11
  • 你可能真能发明创造还整出来个四方协议,那叫三方协议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各一份,学校留两份。三方协议就是就业协议,一个作用是统计就业率,一个是三方之间签订一个类似合同的东西,还有就是给你打报到证用,无论你去哪都要签三方协议,公务员不用,但是一般国企和事业单位比较重视这个东西,私企签不签都行了,如果你和其他单位签了,不想去了,是要陪一定违约金的,用人单位才能给你开证明,学校看见证明才能给你新的!。
    边剑英2019-12-21 20:20:37

相关问答

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第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第三,债权转让通知。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第四,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我公司欠甲公司货款20万元,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于是三方达成书面盖章协议,将我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转为欠乙公司20万元,解除我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的债务关系,同时解除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的债务关系,形成我公司欠乙公司的债权关系。请问这样的债权转让协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根据上述规定,债权转让协议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不需缴纳印花税。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