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名称:债券代码名字。客户买入全价:在参加连续竞价时,当委托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其成交价。买入净价卖出净价:首先,报价时,要报债券净价,但必须根据自己所要求实现的债券期望收益率计算出全价,减去应计利息,得出净价。净价是实际的成交价。其次,从价格到收益率的换算,必须按全价来计算客户卖出全价:客户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股票的指令时,对买卖的价格作出限定,即在买入股票时,限定一个最高价,只允许证券经纪人按其规定的最高价或低于最高价的价格成交,在卖出股票时,则限定一个最低价。限价委托的最大特点是,股票的买卖可按照投资人希望的价格或者更好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人实现预期投资计划。应计利息: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到期收益率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已经发行的债券并持有到期满为止的这个期限内的年平均收益率。我国国债发展简史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我国国债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个阶段1950-1958年: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国债。在此后的"一五"计划期间,又于1954-1958年间每年发行了一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总额为35.44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预算经济建设支出总额862.24亿元的4.11%。1958年后,由于历史原因,国债的发行被终止。第二个阶段1981年至今:我国于1981年恢复了国债发行,时至今日国债市场的发展又可细分为几个具体的阶段。1981-1987年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且发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这一期间尚不存在国债的一、二级市场,国债发行采取行政摊派形式,面向国营单位和个人,且存在利率差别,个人认购的国债年利率比单位认购的国债年利率高四个百分点。券种比较单一,除1987年发行了54亿元3年期重点建设债券外,均为5~9年的中长期国债。1988-1993年间国债年发行规模扩大到284亿元,增设了国家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新品种。1988年国家分两批在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试点,初步形成了国债的场外交易市场。1990年后国债开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国债的场内交易市场,当年国债交易额占证券交易总额120亿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国开始试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国债期货和回购两个创新品种。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1995年国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特别是期货交易量屡创纪录,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购债务链问题等违规事件频频出现,致使国债期货交易于5月被迫暂停。1996年国债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首先是财政部改革以往国债集中发行为按月滚动发行,增加了国债发行的频度;其次是国债品种多样化,对短期国债首次实行了贴现发行,并新增了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国债,还首次发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国债;第三是在承购包销的基础上,对可上市的8期国债采取了以价格收益率或划款期为标的的招标发行方式;第四是当年发行的国债以记账式国库券为主,逐步使国债走向无纸化。1996年以后,国债市场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时,国债市场出现了托管走向集中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非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分离的变化,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即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深沪证交所国债市场和场外国债市场。
赵高印2019-12-21 21:20:43
就目前情况看,我国现在国债市场要点或特点主要体现为标准券制度、封闭式约束制度、交易清算时间安排制度、主席位清算制度、期限结构安排制度以及担保交收制度等六个方面 1、标准券制度标准券制度,即由交易所定期现在每月一次将在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特定债券,通过依据该债券市价水平确定的“折算比率”,将百元面值的该种债券折算成一定金额的标准券。一旦确定折算率与标准券金额,在一个月内,正回购方用特定债券进行回购融资的金额就是折成的标准券金额。2、封闭式制度约束 所谓封闭式制度约束,即规定在完成债券回购的首次即期现货交易后,交易所将冻结正回购方一定数量标准券,但其所有权并未因此而归属逆回购方,逆回购方在回购合同存续期内对这批冻结的债券无任何处置权。3、交易清算时间安排制度投资者买入的债券经交易主机确认后,可以当时全部或部分卖出”,即现货交易实行T+0清算交收,而且下午2点开始集中进行扎差净额清算;封闭式回购交易制度也规定当日卖出回购融进的资金即可用于买进现券。4、主席位清算结算制度一定的债券交易方式必然伴随着特定的清算结算制度,因而特定的清算结算制度也是构成特定债券交易制度的不可或缺的要素。现行交易所封闭式回购交易制度下,采取了“主席位清算结算制度”。5、期限结构安排制度目前,交易所的回购期限分别为1、3、7、14、28、91、180天。最长为半年,这也助长了在股票市场上投机的机构通过国债回购融资套取资金的行为。6、担保交收制度及其问题 交易所封闭式回购交易的结算交收由交易所的后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担保,当回购交易的一方违约时,由结算公司替其先行支付,然后由结算公司向违约方追索,这与全世界其它采取集中撮合竞价交易的交易所所有品种结算是一样的,而且只要是为集中撮合竞价交易的前台提供结算服务。
齐晓彬2019-12-21 20: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