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上市公司拿出1亿回购自己的股票并且注销那么是不是意味着这一亿元就用掉了呢如果是的话,为什么

赵风雨 2019-12-21 1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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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一般来说出于以下几种原因:1)稳定股价的利益。因此,这时股票回购只能作为股市大跌时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手段,抑或是反收购战中消耗公司剩余资金的“焦土战术”,这种措施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为短期内股价也许会上升,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每股税后利润的下降,公司股价的上升只是暂时现象,因此若非为了应付非常状况,一般无须采用股票回购。
龚尚芝2019-12-21 1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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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同时,异议股东不能与公司达成股权回购协议而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新《公司法》规定了90日的除斥期间。股东必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起诉,以确保争议能够及时解决,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综上,只有在法定情形下,股东才能请求公司回购股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可能也是为了能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2019年1月10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据我查资料知道,苏宁易购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其他筹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告显示,苏宁易购互联网零售战略转型成效逐步显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其他筹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另外,苏宁易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据运营商世界网了解到,截至2019年9月30日,苏宁易购总资产1890.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17.49亿元、流动资产1097.45亿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10亿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53%、1.22%、0.91%另外,苏宁易购指出若按照回购数量约6666.67万股测算,回购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张近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