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与第三款的区别

齐昌利 2019-12-21 2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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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是有关第一款如果丙企业欠甲企业120万元的债务发生在破产申请1年以前,则丙企业可以行使抵销权。最后,这里是破产抵销权方面的其他知识点http://baike.baidu.com/view/474908.htm你可以看看求采纳为满意答案!!。
齐明弘2019-12-21 20: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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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相关的帐务处理2019-10-0815:35:36|分类:学而|标签:|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一、收回应收款等债权的核算收到抵顶有关债权的实物时,按实物资产预计可变现金额借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应收金额和预计可变现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应收金额,贷记"应收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如果是以银行存款或现金等方式收回应收帐款等,则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收金额和实收金额的差额,借记"清算损益"科目,按应收金额,贷记"应收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按核销的金额,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收款"等科目。二、变卖材料、产成品等存货的核算变卖材料、产成品等存货时,按实际变卖收入和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帐面价值和变卖收入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帐面价值,贷记"材料"、"产成品"等科目,按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处置、销售产品等应缴纳的消费税等,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按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计算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三、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清算期间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应按实际收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清算损益"科目;发生的税金等支出,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四、固定资产以及在建工程处置的核算变卖机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时,应按实际变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帐面价值和变卖收入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帐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转让相关资产应交纳的有关税费等,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五、转让无形资产的核算转让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时,按其实际变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际变卖收入与帐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资产的帐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等科目;转让相关资产应交纳的有关税费,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六、转让对外投资的核算转让企业原来的对外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的帐面价值与转让收入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等科目,按投资的帐面价值,贷记"投资"等科目。对于清算期间分回的投资收益,应按实际取得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清算损益"科目;若原来已将应分回的投资收益记入了"投资收益"科目,在实际分回投资收益时,应冲减投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科目。七、破产费用的核算清算期间支付的各项破产费用应通过"清算费用"科目核算。实际支付有关费用时,按实际发生额,借记"清算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八、转让土地使用权、支付职工有关费用的核算1、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核算对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已计入了"无形资产"科目,因此转让时,按其实际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帐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实际转让收入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贷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对于无偿划拨取得的没有入帐的土地,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就按实际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对于原来作价入帐已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土地,在转让时,应按其实际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帐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实际转让收入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贷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按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还应交纳营业税等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借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2、以土地使用权支付有关费用的核算:从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支付未参加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的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保险费,向有关部门拨付职工安置费时,应按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不足支付职工安置费,以其他破产财产支付职工安置费时,按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3、.结转土地转让清算损益:清算终结时,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净收益转入清算损益,借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贷记"清算损益"科目。九、结转清算损益清算终结时,将需要核销的各项资产转入清算损益,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材料"、"产成品"、"无形资产"、"投资"等科目。将"清算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清算损益,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清算费用"科目。十、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1、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费用,应直接计入清算费用,不通过"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2、交纳所欠的税费按实际交纳的金额,借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清偿其他破产债务按实际清偿各种债务的金额,借记"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借款"等有关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4、结转清算损益清算终结时,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按照有关规定,尚欠的债务不再清偿,应予注销,借记"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借款"等科目,贷记"清算损益"科目。十一、分配剩余财产的会计处理破产财产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规定应上缴主管财政机关或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向股东进行分配,分配剩余财产时,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一、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以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历经12年的多次修改,大陆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终于2019年8月27日通过《企业破产法》,定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之前于1986年制定的《企业破产法;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算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48条第2款;三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59条第5款;四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第67条中段;五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后,第1清偿顺序为所欠职工上述第48条第2款规定的工资、补助抚恤费用、保险费用和补偿金,第2顺序为欠缴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3顺序为普通破产债权第113条。如对所欠职工上述第48条第2款规定的工资、补助抚恤费用、保险费用和补偿金,未能全部清偿,则不足清偿部分优先于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而受清偿第132条。
    车广侠2019-12-21 21:20:57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公司的破产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可与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
    齐文炎2019-12-21 21:07:34
  • 如果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黄睿君2019-12-21 21: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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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一级市场指的是股票发行市场是指发生股票从规划到销售的全过程。证券二级市场是指已发行的证券转让、买卖的场所。证券一级市场为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它专门处理新证券的发行。公司政府和公共部门通过发行新的股票和债券来汇集资金。典型的做法是向证券商的辛迪加发售。二级市场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交易所市场,二是场外市场。交易所市场是高度组织化的市场,是证券买卖流通的中心。它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严格的交易时间,投资者又能进入场内直接买卖;参加交易的都是具有一定资格的会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接受和办理那些符合标准、允许上市的证券的买卖。扩展资料:一、股票一级市场的特点发行市场的特点,一是无固定场所,可以在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等处发生,也可以在市场上公开出售新股票;二是没有统一的发生时间,由股票发行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市场行情走向自行决定何时发行。二、股票一级市场的构成发生市场由三个主体因素相互连结而组成。这三者就是股票发行者、股票承销商和股票投资者。发行者的股票发行规模和投资者的实际投资能力,决定着发行市场的股票容量和发达程度。同时,为了确保发生事务的顺利进行,使发生者和投资者都能顺畅地实现自己的目的,承购和包销股票的中介发行市场,代发行者发行股票,并向发行者收取手续费用。一级证券市场-证券二级市场。
参考: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第四课生产与经济制度第一框发展生产满足消费〈一〉、生产与消费辩证统一统筹区域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第十一课经济全球化与对外开放经济全球化趋势1、经济全球化的含义。2、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资本全球化。3、经济全球化的载体:跨国公司。4、经济全球化的利弊影响。有利影响: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世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不利影响:A.两极分化B。风险全球化5、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导的。为什么?6、发展中国家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态度:抓住机遇、积极参与、趋利避害、防范风险、勇敢迎接挑战。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对外开放新阶段1、世界贸易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多边谈判,为国际贸易制定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协定,为成员提供解决贸易摩擦和冲突的场所。2、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市场准入原则、互惠原则、公平竞争与公平贸易原则,以及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原则。最重要的是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与国民待遇原则等。3、为什么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正确的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1、对外开放是长期基本国策。2、对外开放在当前的基本格局: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3、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必要性及战略措施。4、“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战略的内容;引进来,是继续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提高外资的同时,要结合国内产业结构升级,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走出去,是鼓励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输出。5、对外开放必须坚持的原则:独立自主、自力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