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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1、如果认为转换权有价值,并将此价值作为资本公积处理;2、不确认转换权价值,而将全部发行收入作为发行债券所得。债券转换:1、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2、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A公司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63000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 6778.8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60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778.8B公司只买了40%的债券所以按40%部分做分录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面值24000——损益调整 1200贷:银行存款 25200扩展资料: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第十七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转股价格。可转换债券。
赵飞超2019-12-21 19: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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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的相同点1、面值相同。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2、期限相同。都是最低一年,最长不超过六年。3、发行利率较低。发行利率一般都会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银行信誉利率。4、都规定了转换期和转换比率。5、都可约定赎回和回售条款。即当转换股价高于会低于标的股票一定幅度后,公司可以赎回,投资者可以回售债券。而可交换债券在实际操作是否约定,还要看以后的具体募集发行条款,以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都约定了这两个条款。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的不同点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4、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5、抵押担保方式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6、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7、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现在还没有明确是欧式还是百慕大式换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现实中,可转换债券是百慕大式转股,即发行六个月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可转股。8、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没有可以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向下修正转股价。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赵韦韦2019-12-21 20: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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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对投资者也是一种选择,可持有债券,获得较高利息,也可转成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是利好,当然对股市有一定分流资金的作用。1、对大股东肯定是利好,因为公司的融资增加。2、对中小股东是否好事则要区别对待,如能产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否则就是坏事。但一般来说,市场是当利好来理解的。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赵风群2019-12-21 2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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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2、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4、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不得公开增发股票的条件相同。
黄生龙2019-12-21 2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