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规避债权转让中的税务风险

管珊红 2019-12-21 1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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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合同债权由于诉讼时效完成只丧失胜诉权,合同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不受法律的限制。但合同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合同债务,这种履行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这种债权是一种效力不完全的债权,虽然没有强制执行力,但是还存在着债务人履行的可能性,并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履行仍享有保持力,所以这种合同权利仍然可以成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2、因可撤销行为所发生的合同债权对于可撤销的合同,这类合同效力在撤销权期间届满前处于可撤销状态。如果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合同自然无效,合同权利的转让协议也因失去了其转让的对象而不可能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撤销权人不知道其具有撤销权而放弃撤销权,该债权还是存在实现可能的。3、权利大小不确定的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利虽然合同债权在转让时尚未确定,但它是可以按照一定方法确立的合同权利,因而不影响其价值的存在,当然可以转让。4、作为权利质押标的合同权利因为如果被担保的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被质押的债权即可从中解脱出来,成为完全债权,所以被设定质押的债权的让与,就如同被设定抵押的房屋仍然可以买卖一样,要由受让人承受一定风险。当然,之所以仍然可以让与已经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设定质押并未转移合同的权利,合同债权人对设定质押的合同权利仍有一定的处分权。
边可君2019-12-21 2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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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你没必要想的那么复杂,债权的重组视同于货币支付即可。而发票或者说流转税,唯一的标尺就是货物流。也就是说资金流,只是流转税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发票结算只存在于AB以及AC,BC之间的资金流只是往来性质。A居间提供完备合同约定以及资金往来凭证足以避免税务风险。
    符胜斌2019-12-21 20:19:14
  • 债权债务转让有没有税收风险仅就债权债务转移本身不会产生税收,是三方的一种转让行为,与流转环节的销售收入无关。但是如果债权债务转移时涉及债务重组例如,原欠款5万,同意归还3万,所有债务了结,会产生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债权转让有哪些风险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公司债权债务转让涉税怎么算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9〕244号规定,某温泉公司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根据国税函〔2019〕244号文件规定,转让股权涉及转让方承担债权债务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以下简称公式一;或者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以下简称公式二。债权债务转让有没有税收风险?债权债务转让的时候要考虑其他风险的问题,不要觉得债权债务转让是百利无害的事情,必要时要找律师帮忙。债权债务转让的当事人想要找律师帮助自己规避风险问题时,可以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齐春宇2019-12-21 20:05:13
  • 债务转让的通知方式如下:1、口头通知口头通知是所有通知方式中风险最高的一个,但其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通知方式。2、书面送达书面通知是较为常用的通知方式之一,一般适用于企业之间的债权转让通知。3、短信通知短信通知在一般人看来似乎不太“正规”,理由在于篇幅一般过于简短、形式较随意,且短信作为电子证据,其保留和固定比一般书面通知更复杂。4、邮件通知邮件送达也是较为常用的通知方式之一,且用于公司之间交流较多,和短信相比,邮件具有容易保存的特点,且经过公证的邮件法律效力更高。5、公告送达公告通知在债权转让通知中适用得较少,一般适用于法律文书送达、证件遗失、票据事宜等。除非双方主体或转让的债权具有特殊性,使用公告的方式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主张债权的,法院一般不认为其履行了通知义务。6、诉讼通知最为特别的通知方式,大概是因为其通知时间和通知主体较为特殊:诉讼通知是在起诉时才通知对方债权转让事宜,且是通过法院通知对方履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黄睿斌2019-12-21 19:55:30

相关问答

不良资产处置的风险多种多样,但目前在操作时应特别注意规避债务追索和资产处置两个方面的法律风险。债务追索是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权利,它具体又包括主债权、从债权和债权人的其它权利三个方面。1、主债权。指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主张的权利。一般来说,不良资产的主债权比较清晰,但也存在不明确的情况,如债务人与债权人在债务本金和利息的计算上可能产生不一致,这就要求依法正确主张债权本金和利息。另外一种特殊情况,是由于债务人的合并、分立、重组等债务人的法律主体可能发生了变化,如债务人尚未进行债务清算就被有关主管部门撤消的,对此,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将其主管部门或债务变更后的当事人作为偿债主体进行追索。此外,向主债务人主张债权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否则,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2、从债权。它具体包括保证债权、抵押债权、质押债权三种,其中抵押债权和质押债权在债务追索中的法律性质相近。所谓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保证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依约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就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据此,我们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保证合同效力,就不能依法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对保证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也可依法追索其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在对保证人的债务追索过程中,也要注意债权主体和债权金额的确定问题。所谓抵押质押债权,是指在债权上设立了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权。一般来说,提供债权抵押或质押的是债务人自己,有时候也有第三人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情况。在债务人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情况下,虽然债务人本身已经承担了偿还债务的义务,但由于债权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有依法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因而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有效与否,对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其他依法应当承担债务的责任人。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股东或投资人应当在其出资或约定出资的额度范围内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在股东或投资人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金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向股东或投资人追索相应的连带责任。又如承担验资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其验资的注册资本的真实性负责,在资产处置中,若发现虚假出资或验资不实,可依法追究会计师事务所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和确立,李志强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方案所采取的资产处置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一般可以采取的资产处置措施主要有:债务重组、以物抵债、债权转让或出售、拍卖、招标、租赁、债转股、资产证券化、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诉讼、破产清算等。其次,资产处置必须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签订的协议内容必须符合《合同法》、《担保法》等国家有关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政策、制度规定。就债权转让的程序而言,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对"通知"的形式未作明确规定,对是否要以债务人确实收到为要件,有关方面包括司法部门理解不一致。某些公司、企业的债权,涉及的金额往往较大且债务人数较多,如果要求每笔债权的转移均以债务人确认为要件,实践操作的可行性较小,特别是还存在有些债务人为逃废债务,故意不签收通知的情形。因此,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的方式,合理防止债务人以没有收到债权转移通知为由,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为了保障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有序规范,李志强认为尽快建立不良资产处置监督考核机制十分必要。从内部来讲,银行作为不良贷款的源头,要尽量减少不良资产的持续产生;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资产处理的重要一方,应该具有考核权,能够出具考核标准;在外部方面,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容易出现腐败,因此,整个处置也应纳入社会整体反腐机制当中,强化司法机关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债券等级是3等9级。AAA级为最高级,AA级为高级,A级为上中级,BBB级为中级,BB级为中下级,B级为投机级,CCC级为完全投机级,CC级为最大投机级,C级为最低级。1、债券评级是度量违约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债券的等级对于债务融资的利率以及公司债务成本有着直接的影响。一般说来,资信等级高的债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发行;资信等级低的债券,风险较大,只能以较高的利率发行。另外,许多机构投资者将投资范围限制在特定等级的债券之内。2、债券评级方便投资者进行债券投资决策。对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来说,由于受时间、知识和信息的限制,无法对众多债券进行分析和选择,因此需要专业机构对债券的还本付息的可靠程度进行客观、公正和权威的评定,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扩展资料:面对着债券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投资者应认真加以对待,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去了解风险、识别风险,寻找风险产生的原因,然后制定风险管理的原则和策略,运用各种技巧和手段去规避风险、转嫁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力求获取最大收益。运用各种有效的投资方法和技巧。利用国债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对规避国债投资中的利率风险十分有效。国债期货交易是指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国债现货的同时,相应地作一笔同类型债券的远期交易,然后灵活地运用空头和多头交易技巧,在适当的时候对两笔交易进行对冲,用期货交易的盈亏抵补或部分抵补相关期限内现货买卖的盈亏,从而达到规避或减少国债投资利率风险的目的。债券。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对合伙债务的承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债券投资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各种债券进行的对外投资,它是证券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债券按其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指债券预期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及变动幅度,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与债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总风险可分为可分散风险和不可分散风险。债券的市场价格以及实际收益率受许多因素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化,都有可能使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发生变化,从而使企业债券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后,会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带来意外的收益或承受更多的风险,因而投资者要密切注意影响企业风险等级评估的各种因素的变化,推测债券等级的变化方向,进而预测其价格变化并从中获利。投资者可在预测某公司债券价格即将上涨时,抢先买入债券,也可在推测某公司债券价格即将下跌时,抢先卖出手中持有的债券。当然,如果预测失误,投资者将会出现亏损。面对着债券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投资者应认真加以对待,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去了解风险、识别风险,寻找风险产生的原因,然后制定风险管理的原则和策略,运用各种技巧和手段去规避风险、转嫁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力求获取最大收益。1.认真进行投资前的风险论证在投资之前,应通过各种途径,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去分析投资对象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从宏观角度,必须准确分析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的变动状况;了解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特点、各种宏观经济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动趋势;关注银行利率的变动以及影响利率的各种因素的变动,如通货膨胀率、失业率等指标。从微观角度,既要从总体上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又要对影响国债或企业债券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对企业债券的投资者来说,了解企业的信用等级状况、经营管理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以及发展前景、企业各项财务指标等都是十分必要的。此外,还要进一步了解和把握债券市场的以下各种情况: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市场规模、投资者的组成,以及基本的经济和心理状况、市场运作的特点,等等。2.制定各种能够规避风险的投资策略①债券投资期限梯型化。所谓期限梯型化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散投资在不同期限的债券上,投资者手中经常保持短期、中期、长期的债券,不论什么时候,总有一部分即将到期的债券,当它到期后,又把资金投资到最长期的证券中去。假定某投资者拥有10万元资金,他分别用2万元去购买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和5年期的各种债券,这样,他每年都有2万元债券到期,资金收回后再购买5年期债券,循环往复。这种方法简便易行、操作方便,能使投资者有计划地使用、调度资金。②债券投资种类分散化。所谓种类分散化,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别投资于多种债券,如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各种债券的收益和风险是各不相同的。如果将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种债券可能会产生种种不利后果,如把所有资金全部用来购买国债,这种投资行为尽管非常安全、风险很低,但由于国债利率相对较低,这样做使得投资者失去投资企业债券所能得到的高收益;如果全部资金用来投资于高收益的低等级企业债券,收益可能会很高,但缺乏安全性,很可能会遇到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最终连同高收益的承诺也可能变为一场空。而投资种类分散化的做法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稳定收益的目的。③债券投资期限短期化。所谓短期化是指投资者将资金全部投资于短期证券上。这种投资方法比较适合于我国目前的企业投资者。因为我国大部分单位能够支配的长期资金十分有限,能用于证券投资的仅仅是一些暂时闲置的资金。采取期限短期化既能使债券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又能取得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由于所投资的债券期限短,企业一旦需要资金时,能够迅速转让,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采取这种投资方式能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灵活性。3.运用各种有效的投资方法和技巧①利用国债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对规避国债投资中的利率风险十分有效。国债期货交易是指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国债现货的同时,相应地作一笔同类型债券的远期交易,然后灵活地运用空头和多头交易技巧,在适当的时候对两笔交易进行对冲,用期货交易的盈亏抵补或部分抵补相关期限内现货买卖的盈亏,从而达到规避或减少国债投资利率风险的目的。②准确进行投资收益的计算,并以此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收益的计算有时十分复杂,必须准确进行。
规避方法:对于购买力风险,最好的规避方法就是分散投资,以分散风险,使购买力下降带来的风险能为某些收益较高的投资收益所弥补。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上,如股票、期货等,但带来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规避方法: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分散债券的期限,长短期配合。如果利率上升,短期投资可以迅速的找到高收益投资机会,若利率下降,长期债券却能保持高收益。■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单位管理与决策人员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失误,导致资产减少而使债券投资者遭受损失。规避方法:为了防范经营风险,选择债券时一定要对公司进行调查,通过对其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信誉等。由于国债的投资风险极小,而公司债券的利率较高但投资风险较大,所以,需要在收益和风险之间作出权衡■变现能力风险:是指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的风险。规避方法:针对变现能力风险,投资者应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如国债等,便于得到其他人的认同,冷门债券最好不要购买。■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规避方法:对于再投资风险,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分散债券的期限,长短期配合,如果利率上升,短期投资可迅速找到高收益投资机会,若利率下降,长期债券却能保持高收益。也就是说,要分散投资,以分散风险,并使一些风险能够相互抵消。■违约风险: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规避方法:违约风险一般是由于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高带来的风险,所以在选择债券时,一定要仔细了解公司的情况,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的以往债券支付情况,尽量避免投资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好的公司债券,在持有债券期间,应尽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解,以便及时作出卖出债券的抉择。同时,由于国债的投资风险较低,保守的投资者应尽量选择投资风险低的国债。总之,债券投资虽然能分散及减低投资于其它组合的风险,但不论是债券或股票投资人在做投资决定之前,都必须了解个人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搭配均衡的投资组合,切忌盲目追随市场潮流。
关于在民事诉讼中企业法人终止后诉讼主体和责任承担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法369号一、企业法人终止后诉讼主体确定的一般原则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歇业后,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原企业进行清算,并以原企业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歇业后,未按照规定成立清算组,法院变更有关清算责任人为被告的,应当判决清算责任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原企业进行清算,并以清算后的财产承担责任。清算责任人一般不承担原企业债务的清偿责任。2.清算责任人对原企业具有虚假出资、注册资金投资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清算责任人占有、侵吞、藏匿、转移原企业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应当在其侵占、藏匿、转移、处分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清算责任人对一个或多个债权人承担的责任累计已经达到其应当承担的数额限额的,对原企业的其他债权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1.保结人在《企业法人注销保结书》中仅承诺对原企业未了债权债务负责处理,一般应理解为对被注销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清理责任,而非清偿责任或对债务的担保。如企业在被吊销、撤销或歇业后未经清算的情况下即被注销,保结人应当承担清算责任。故在诉讼中,一般仅应判令保结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对被注销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并以清算后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2.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歇业,经过适当清算程序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而注销。债权人以原企业所欠债务起诉保结人的,保结人应当举证对原企业进行清算且已完毕的证据。对债权人的起诉,保结人应当以原企业剩余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如原企业已无财产或现有财产不足清偿的,保结人不承担责任。3.企业被吊销、撤销或歇业后,保结人对原企业具有虚假出资、注册资金投资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4.保结人占有、侵吞、藏匿、转移原企业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应当在其侵占、藏匿、转移、处分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保结人对一个或多个债权人承担的责任累计已经达到其应当承担的数额限额的,对原企业的其他债权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5.保结人在《企业法人注销保结书》中明确承诺对注销企业的债权债务予以承担或担保,应当认定保结人受让原企业债权债务或对原企业的债务进行担保,实体处理上应按照债权债务转让或担保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