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存在活跃市场并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到底应该划分为哪类金融资产,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图和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决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是不同的,新准则中也将二者区分开来.简单地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的持股比例很低,如5%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允价值;而长投的持股比例则较大,具有重大影响,和合并行为子公司;当持股比例很低,同时在活跃市场上没有公允价值,应按长投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像指定4类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被指定,必须以新会计准则为依据,持股比例低的,对被投资单位达不到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而且市场上有公允价值的,必须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若上述情况中,但其价值难以估算即没有公允价值,则应按长投来核算;假如在第一种情况下,你不断购入被投资单位的股权,而且达到一定比例,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或控制,那么你需要转为长投来核算了。
龙学锋2019-12-21 20: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