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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没有区别,只是名称不同。特别国债和特种国债区别于其他债券的要素主要在于发行目的和使用途径,是政府为解决财政赤字之外的问题而发行的有一定特殊目的国债,并不对预算赤字进行融资,如:财政部1998年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元长期特别国债,筹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四大行资本金。国债是由政府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为了有效地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我国政府除了有规律性地发行适度规模的普通型国债以外,还不定期地发行一定数量的特殊型国债。普通型国债主要可分为凭证式国债、记帐式国债和无记名及其它社会保险基金定向募集的债券,称为“特种定向债券”,简称“定向债券”。特别国债: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批准,财政部于1998年8月向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了2700亿元长期特别国债,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专项国债: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部于1998年9月面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4家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1000亿、年利率5.5%的10年期附息国债,专项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设施投入。
黄皖疆2019-12-21 21: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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