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资格发行公司债的公司,其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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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说,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000万元,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8000万股,每股价值不小于1元。就是改制后的股本*每股价值=原先的净资产的如果折合成股本总额之后的数目还大于企业的净资产,那么公司的价值就会被人为的夸大了,也就是股东的权益也人为的扩大了,这是不合理的。
黄盛彬2019-12-21 21: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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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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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股本总额如果高于公司净资产额,说明该公司前期经营是累计亏损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经营要求比较高,所以要通过该条款禁止经营不佳的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
赵飘飘2019-12-21 23: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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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是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改制。比如:公司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000万元,那么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高于1000万元,可以是900万元,也可以是1000万,但不得1001万。原因是:在股份公司成立时,一样是需要验资,并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的,如果高于净资产值,那么就会出现出资不足的问题。比如:净资产值1000万,注册资本1200万,那么就存在200万元的出资不足。另外,在折股改制过程中,还需要出具《评估报告》,是对公司净资产值的评估,这个评估数值一定要高于或等于审计净资产值,因为,如果评估净资产低于审计净资产,就是说可能公司资产并不值那么多钱,在注册时,工商局就要承担公司出资不实的风险,所以在公司折股改制中需要出具的《评估报告》也是工商局的要求的一种体现,工商局不愿意承担此风险。
黄益琴2019-12-21 2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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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第十七条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第十九条 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发行审核委员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该机构外的有关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办法、组成人员任期、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人进行接触。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核准,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齐春燕2019-12-21 20: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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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龚家达2019-12-21 20: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