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利率债和信用债有什么区别?

黄玉文 2019-12-21 2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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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不同。利率债的发行人一般都是国家,或者是有中央政府、信用等级与国家相同的机构的信用做背书;而信用债的发行人是一些商业银行、城投公司等企业。
2.风险不同。利率债的发行人因为是国家,所以它基本上是没有信用风险的;信用债的风险要高一些。
3.价格不同。利率债的价格低;信用债的价格高。

龙峰晓2019-12-21 20: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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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利率债主要是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由于发行主体是国家和政府,所以它们的风险很低,基本上不会违约,但收益受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大;
    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品种,发行方是银行、各个公司、各个企业等,发行方式有可能违约的,有一定的信用风险。
    齐景波2019-12-21 21:19:25
  • 利率债是指风险很低的金融债、央票和国债。
    信用债是依靠企业的信誉而发行的债券,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分离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品种。
    赵高圣2019-12-21 20:38:54
  • 发行方式不一样、持有期限不一样、风险不一样。
    龚小英2019-12-21 2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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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有哪些法律后果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原则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的对象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关系,它的适用范围是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一般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形式为两种,一是全部转让,原投资人退出企业,由新的投资人进行工商登记变更,企业性质和名称不改变,仅仅只是由新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整体包括全部资产和企业经营所需的一切部分接收;另一种是部分转让,是原投资人仅将企业营业部分转让出去,自己并不退出企业,此种情形将出现多个投资人,从而导致企业类型的根本改变。这里有必要简要区分一下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合伙企业这三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实体在财产关系、责任形式上的不同。首先,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负有限责任。其次,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相对分立,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人以其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最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不分离,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法定的投资人而没有投资份额之分,故不能形成股权机制。因此,为保证不因转让行为而有损于其投资主体单一性的机制,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包括企业资产、商号,下同转让只能遵循整体处分原则以保持其独资的法律性质。部分转让的结果必将使得企业中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企业性质将由个人独资转变为合伙企业,从而失去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的法律意义及其特有的优势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煹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由此可见,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所以,在处理债务时,如果只以企业为当事人,有可能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及时实现,还可能造成法院在执行中重新调查工商登记的情况,追加投资人为当事人。根据《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起诉时只起诉个人独资企业,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解散时又未通知债权人和法院,债权人在五年内又未向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就消灭,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实现。在债权人向个人独资企业起诉时,将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列为共同被告,如在执行过程中,企业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可以直接执行投资人的其它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