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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1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齐春子2019-12-21 1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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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l%以上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证券的,或者制作虚假的发行文件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和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零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百零九条依照本法对证券发行、交易违法行为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路誉盛2019-12-21 20: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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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1日公开宣判上海首例欺诈发行债券案。上海市一中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下半年,因被告单位中恒通公司流动资金不足,被告人卢汉旺欲发行私募债融资,经与被告人卢文煊、卢华光合谋,虚增营业收入5.13亿余元、虚增利润总额1.31亿余元、虚增资本公积6555万余元、虚构某银行龙岩支行授信500万元、隐瞒外债2025万元,并通过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容重大失实的审计报告。承销券商某证券公司以此为基础出具了《中恒通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中恒通公司于2019年5月至7月间,非公开发行两年期“14中恒01”“14中恒02”私募债券。其后,两家银行总行和车某分别认购中恒通私募债5000万元、2000万元和3000万元,共计1亿元。2019年该私募债券到期后,中恒通公司无力偿付债券本金和部分利息,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上海市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中恒通公司以重大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申请文件骗取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准发行中恒通私募债券,并将所募集1亿元资金用于归还公司债务等,至案发时未能支付逾期本息,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发行债券罪。被告人卢汉旺系被告单位中恒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起意、策划、主导实施了中恒通公司欺诈发行债券行为;被告人卢文煊、卢华光分别系中恒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受卢汉旺指使直接、积极参与上述行为,故3名被告人均系中恒通公司欺诈发行债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构成欺诈发行债券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欺诈发行债券罪对被告单位中恒通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被告人卢汉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被告人卢华光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对被告人卢文煊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樊振纲2019-12-21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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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的行为,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为正确理解、执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统一认定罪名,现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法分则中罪名规定如下:刑法第179条罪名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符胜斌2019-12-21 20: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