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发行股票不要营业执照,而债券就要用啊

齐明浩 2019-12-21 20:08:00

推荐回答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一、企业清算法人作为原告时,权利义务不受影响,而作为被告时,就涉及其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和企业清算程序的开展,因而这是我们调研中探讨的主要问题。二、为进一步保护债权人利益,促进企业及其投资人清算的积极性,逐步以法律手段督促市场主体自行清理和退出市场,保障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在企业存在终止情形,且不积极清算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督促企业进行清算,强制企业开始清算工作。因此,应赋予债权人申请清算主体承担清算责任的权利。三、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此项权力的行使,且不因此增加权利人的诉讼费用等,法院应当允许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案件中提出此项要求,即,将清算责任法律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合并审理。也就是说,在审理债权债务关系时,如被告企业属于上述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况的,债权人有权以企业及其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要求企业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主体承担清算责任。正如营业执照的颁发专属于企业登记部门一样,吊销营业执照的实施也只能由企业登记部门进行,在我国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尽管各有关部门有权查处企业非法经营的行为,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违反质量监管企业的查处、公安机关对赌博娱乐企业的查处、以及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的查处等,但这些部门皆不可以直接行使吊销营业执照的权力,在他们的建议下,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下发权,最终只能由企业原工商登记机关集中行使。扩展资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营业执照人大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赵飞蓉2019-12-21 20:20:5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债券是按约定的利率和日期并且到期是要偿还本金的,收益来说要比存银行高又比股票低,总的来说要稳定得多。而且债券到期之前也可以在流通市场上实现,流动性还是较强。利率一般是定了的,而且其偿还期限受法律保护,比股票要优先受偿的。就看个人的风险偏好,因为债券波动幅度相对要小。股市开户一开设股票帐户客户欲进入股市必须先开立股票帐户,股票帐户是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只有拥有它,才能进场买卖证券。股票帐户在深圳又叫股东代码卡。1.开设股票帐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股票帐户可分为个人帐户与法人帐户两种。个人开户,个人投资者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般为本人身份证。法人开户所需提供的资料有: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上海证交所的股票帐户由交易所所属的证券登记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具体的开户手续委托有关机构办理。在深圳证交所,开立股票帐户,除了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指定的银行存折。深圳的开户工作由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统一受理。自然人或法人可到所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所在地的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开户手续。2.开设股票帐户所需提供的资料。个人投资者在开设股票帐户时,应详细提供本人和委托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本人和委托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职业、联系电话等。法人投资者应提供法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和授权证券交易执行人的姓名、性别、书面授权书、开户银行帐户和帐号、邮编、机构性质等。3.开设股票帐户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家的有关,下列人员不得办理股票开户:⑴证券主管机关中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⑵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⑶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直接关系的人员;⑷与发行者有直接行政隶属或管理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⑸其他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知情人。在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证券帐户后,需办理指定交易,即可指定该帐户在某一证券商处进行交易。此种指定交易随时可以办理,也可随时撤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开设后,只能在指定的证券机构处办理委托买卖。投资者如需在其他证券经营机构处委托,必须事先办理转托管手续。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股票帐户的功能已不限于股票已扩大至基金、股权证、无纸化国债等。二开设资金帐户办理了股票帐户后还需办理资金帐户。目前在上交所系统,资金帐户在证券机构处开立且仅在该机构处有效。证券经营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对投资者资金帐户上的存款支付利息。开立资金帐户所需文件及资料基本与股票帐户相同。磁卡帐户。目前股票帐户与资金帐户功能合二为一的磁卡帐户也逐渐普及,以便整个资金帐户联网后,就可集中办理清算工作。三客户填写委托单客户在办妥股票帐户与资金帐户后即可进入市场买卖,客户填写的买卖证券的委托单是客户与证券商之间确定代理关系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单一般为二联或三联,一联由证券商审核盖章确认后交由客户,一联由证券商据以执行。买卖成交后,客户凭委托单前往证券商处办理清算与交割。如果成交结果与委托单内容不符,客户可凭委托单向证券商提出交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证券商受理委托证券商受理委托包括审查、申报与输入三个基本环节。目前除这种传统的三个环节方式外,还有两种方式:一是审查、申报、输入三环节一气呵成,客户采用自动委托方式输入电脑,电脑进行审查确认后,直接进入场所内计算机主机;二是证券商接受委托审查后,直接进行电脑输入。五撮合成交现代证券市场的运作是以交易的自动化和股份清算与过户的无纸化为特征,电脑撮合集中交易作业程序是:证券商的买卖申报由终端机输入,每一笔委托由委托序号即客户委托时的合同序号,买卖区分输入时分别有0、1表示,证券代码输入时用指定的4位或6位数字,而回显时用汉字列出证券名称,委托手续,委托限价,有效天数等几项信息组成。电脑根据输入的信息进行竞价处理分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来源于:http://www.soobbs.com/caijingyaowen/201909/1261.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六清算与交割清算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成交之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将证券商之间证券买卖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消,计算应收、应付证券和应付股金的差额的一种程序。目前深市是“集中清算与分散登记”模式,上海股市是“集中清算与集中登记”模式,在此不详细介绍。交割是指投资者与受托证券商就成交的买卖办理资金与股份清算业务的手续,深沪两地交易均根据集中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七过户所谓过户就是办理清算交割后,将原卖出证券的户名变更为买入证券的户名。对于记名证券来讲,只有办妥过户者是整个交易过程的完成,才表明拥有完整的证券所有权。目前在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个人股票通常不需要股民亲自去办理过户手续。A股买卖交易即按上述规程完成。汇市开户:客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选择一家银行。在银行柜面填写《**银行个人特殊业务申请书》,签署《**银行个人外汇买卖客户承诺书》,经柜面人员核实后,为客户实时开通汇市交易功能。
    齐晓刚2019-12-21 20:38:25

相关问答

①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也就是付出的购买债券的价款和相关的交易费用之和。正因为初始入账金额和债券的面值不一致,所以需要“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进行调整。②付出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或者“应收利息”。3、结合分录明确一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贷:银行存款注意:交易费用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扩展资料:会计分录变化盘点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11.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2.原制度要求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而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13.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期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4.“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15.“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16.新准则中设置的“预计负债”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17.“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18.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19.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20.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21.“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2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23.“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24.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5.“所得税”科目变为“所得税费用”科目。26.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