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的主要修改内容

黄燕革 2019-12-21 2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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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2日,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3月12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证券法已经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二审。乌日图表示,“下一步将密切关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法律授权实施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证券法修订草案。
黄生鹏2019-12-21 22: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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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变化有:1.为混业经营预留政策空间现行证券法以下简称原法: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修订后的法律以下简称新法: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允许开发新的证券交易品种原法: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新法: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3.为国企买卖股票留出法律空间原法: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新法: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4.不再限制券商融资融券原法: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账户上实有的证券,不得为客户融券交易。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入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账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为客户融资交易。新法: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5.取消禁止银行资金入市规定原法: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新法: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6.建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原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新法: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黄百芬2019-12-21 22:02:17
  • 看点一:明确股票注册制程序放宽公开发行股票门槛注册制推出,是大牛市真正的开端?看点二:规范上市公司股东转售股票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股市减持套现,用”纸糊“企业换钱,证券法不修改限制其行为,中国股市无实质利好。看点三: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证券可以豁免注册或核准个人合格投资者要求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金融资产不少于300万元,并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期货投资经验。看点四:单列投资者保护章节民事赔偿可推代表诉讼股民可以索赔了。草案规定,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看点五: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证券从业人员都在买卖股票,只是没有用自己账号,用父母或者配偶的,与其暗不如明!看点六:新增条款禁止跨市场操纵打击市场操纵行为就应该毫不手软。
    黄白玲2019-12-21 22:00:45

相关问答

财政政策的含义及内容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对消费者减税,消费者将会由此而拥有较多的可支配收入,使消费增加,并进而又可刺激投资增加。这样促进总需求上升,有助于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如果需求小于供给只发生在个别商品而不是总量上,引起的后果不是供给和需求之间的总量失衡,而是结构性失衡,这时在运用税收政策进行调节时,只用调整税种和税率的办法使个别产品的需求者和供给者分别受到影响,使之或增加购买,或减少产量,进而实现平衡。反过来,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选择的税收政策则应该是相反的。财政支出政策的内容包括:根据财政收入的实际可能和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的需要,确定财政支出的总量;根据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结构合理的需要,确定财政支出的方向和积累性支出与消费性支出的比例;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以及调整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三方面利益关系的需要,确定财政支出的重点,财政支出的程序和制度。一般地说,无论是积累性的财政支出还是消费性的财政支出都会很快地转化为对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购买,因而财政支出可以直接而迅速地引起社会需求总量的变动。所以,在经济衰退期,政府宜增加财政支出,包括增加政府购买,增加公共工程的开支,增加转移支付。这些支出不仅直接增加了社会需求,而且带来了工资和利润的增加,刺激了消费与投资,间接增加了社会需求。一般说来,由此造成的总需求的扩张往往数倍于财政支出的扩张。在经济高涨时期,财政支出则相反。运用财政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在多数情况下采取“逆经济风向行事”的调节方式,即在经济高涨时期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对经济进行抑制,使经济不会过热而引起通货膨胀;在经济衰退时期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对经济进行刺激,使经济不会严重萧条而增加失业。这样做,有利于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同时,大多数情况下,都将财政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同时并用。
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1.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财政预算作为政府财政收支的基本计划,规定了预算年度内政府财政收支工作的范围、方向与重点,预算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事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国预算制度中存在的诸如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预算约束软化、预算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不仅导致财政资金没能花在“刀刃上”,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影响政府形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关键就在于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资经营预算这四大类预算之中,把全部的政府收支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注重财政资金投放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2.改变审核预算的重点,关注支出预算和政策目前,我国预算审核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并以收支平衡作为审核预算的重点。当经济下行时,为控制赤字、完成预算,财税部门不得根据经济形势适当地减少财政收入,这无疑是使原本就不景气的经济“雪上加霜”;同理,当经济过热时,财税部门也不得通过适当增加财政收入的方式来抑制经济高涨。政府收支活动的相对固化,带来了政策执行中的“顺周期”问题,阻碍了财政政策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因而,将审核预算的重点从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使财政收入从任务变为预期,有利于政策“逆经济风向行事”以发挥宏观调控职能。3.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保证财政可持续性尽管我国现行的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能较好地保证预算年度之内财政收支平衡的实现,但其弊端也日益突显:其一,这种财政收支的短期行为使财政政策无法在更长的年度内有效、灵活地应对经济周期;其二,若审核预算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以往收支平衡的状态将被打破,并且为进行宏观调控及保障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财政赤字将成为常态,这使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愈发不能符合时代的要求。因此,应改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从中长期对财政收支和财政政策进行统筹与规划,避免短期行为的发生。同时,需相应地建立起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从规模来看,总体量明显过大;从结构来看,一般性转移支付应有的主体地位不突出,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过多、过滥,且管理不规范。因而,应从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结构入手,逐步完善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促其再分配职能的发挥。具体地说:第一,适当缩减转移支付总体规模。在事权上移和财权上收的动态调整过程中,应合理地把握事权上移和财权上收的度,使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缺口得以缩小,进而缩减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总规模,减少地方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依赖;第二,在转移支付结构上,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相对比重,强化转移支付均衡财力的功能,并强调其科学性;第三,适当缩减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增强其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