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商业银行吸收活期存款的意义

龚巧云 2019-12-21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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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是其本职所在,只有吸收存款,商业银行才有可操作资金,才能发展扩大业务规模。同时吸收存款是一个资金汇集的过程,汇集起来的资金,能被更加合理高效地利用,提高经济运作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辛国盛2019-12-21 2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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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银行以经营工商业存款、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为顾客提供多种服务。商业银行的资金来自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及自己发行股票、债券等,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在贷放短期放款、中期放款和长期放款,而且还可以办理信托放款、租赁业务、有价证券投资等。中央银行发行的现金,只占货币M1的一部分。除现金之外的货币是怎样产生的?从银行体系的总体来看,它能够创造存款——派生存款,存款是货币,所以说,商业银行也可以创造货币。要理解商业银行体系如何创造存款,我们通过一个虚拟的例子来说明:假定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率为10%。首先,假设某储户A,把1000元现金存入某商业银行,银行将存入银行1将100元作为准备金,而将其余900元用于贷款或购买各种债券。比如,它将这900元放贷给B,B把900元用于购买衣服,结果这900元到了衣服销售者C的手中,我们假设C把钱全部存入银行2;这样,银行2增加900元存款,然后,它留下10%的准备金,即90元,把其余的810元放贷给农户D,农户D用之购买肥料,结果这810流到了肥料销售商E的手中,E把它存入银行3,这样,银行3增加了810元的存款。银行3把81元留下,其余也放贷出去,···,这个过程一直可以持续下去。银行体系创造货币的结果将是最初1000元新增现金的10倍,达到10000元。我们把10倍称为货币供给乘数。它是法定准备金的倒数。银行体系创造货币的结果商业银行可以创造货币——派生存款,但其能力受制于中央银行,原因是,准备金率中的很大一部分属于法定准备金率,中央银行改变法定准备金率,就可以对商业银行的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施加重要影响。当然,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来改变超额准备金率,从而影响货币供给量。重点分析:1.基础货币与原始存款的关系基础货币是指起创造存款货币作用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与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通货这两者总和。原始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能增加其准备金的存款,包括商业银行吸收的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它是基础货币的一部分。所以基础货币大于原始存款。2.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的关系将存款划分为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是从理论上说明两种存款在银行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事实上,在银行的存款总额中是无法区分谁是原始存款谁是派生存款。派生存款并不是虚假存款,银行创造派生存款的过程也不是创造实际价值量的过程,而是创造价值符号的过程。3.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与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关系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与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源与流的关系。因为中央银行掌握着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源头—基础货币的创造与提供;商业银行作为直接货币供给者,其创造存款货币的存贷活动,从而能提供的货币数量,均建立在基础货币这个基础之上。
    齐月娥2019-12-21 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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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年率5.31%,银行根据贷款的用途/贷款人信用情况/抵押担保情况综合评价,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作一定的上浮,在此以基准利率来计算。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是按月复利计算的,年利率为5.31%,月利率为5.31%/12,这样100万一年的贷款利息为:1000000*1+5.31%/12^12-1000000=54411.57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9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扩展资料《贷款通则》规定: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银行贷款-贷款利息。
选B。解析:当商行出现准备金不足时,首先应进行同业拆借,向其他银行贷款。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制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同业拆借作为临时调制性借贷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期限短。同业拆借的交易期限较短,属临时性的资金融通。我国目前同业拆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一般为1天,7天,14天,21天,一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利率相对较低。一般来说,同业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率为基准,再根据社会资金的松紧程度和供求关系由拆借双方自由议定的。由于拆借双方都是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其信誉比一般工商企业要高,拆借风险较小,加之拆借期限较短,因而利率水平较低。3、同业拆借的参与者是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扩展资料:商业银行进行同业拆借活动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自主性原则同业拆借是一种信用行为,在进行拆借资金交易时,必须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循自愿协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则,维护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平等竞争的有序环境,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二、偿还性原则对拆出方来说,由于拆出的是本行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有一定期限限制,因此必须按期收回。对拆入方来说,拆入资金只是拥有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并不拥有长期使用的权利,也不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因而必须到期如数偿还。三、短期性原则同业拆借的典型特征之一是期限短,属一种短期融资。从拆出方看,拆出的资金是银行的暂时闲置的资金,从数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其资金运用必须是短期的。就拆入方而言,向同业拆入资金主要是解决临时性储备不足的资金需要,如因清算联行汇差而出现的临时性头寸不足和头寸调度方面的突发性资金需求等。因此拆入方也应坚持拆入资金的短期性原则,一旦贷款收回或存款增加,就应立即归还这种借款。银行同业拆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