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回购交易中,投资者申报解除债券的质押,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推荐回答
投资者申报解除债券的质押,应当注意:1.质押券能否最终成功解除质押,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日终处理结果为准,深交所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解除质押申报不代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一定成功2.投资者提交的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有未被用于债券回购交易的,可以申报解除相应债券的质押3.债券回购到期当日,对于到期回购对应的标准券数量,投资者申报解除质押并在当日卖出的部分,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解除质押的申报将能够得到成功处理;投资者申报解除质押但在当日没有卖出的部分,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解除质押的申报将不成功,投资者需要在次一交易日重新申报解除质押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晓海2019-12-21 21:08:35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债券所有权并未实际交割。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证券市场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3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4年10月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要品种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的国债市场,活跃国债交易,发挥国债这一金边债券的信用功能,为社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黄甘雨2019-12-21 23:57:00
-
所谓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就是指正回购方,也就是卖出回购方或者说是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是一种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那么,个人投资者能否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呢?跟天使客来了解下。根据《上交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投资者可以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融券交易。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经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后才可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融资交易:1.证券账户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具备债券投资基础知识,并通过相关测试。3.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债券交易成交记录。4.与证券公司书面签署《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作出相关承诺。5.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有何风险?逆回购交易一般没有风险,因为逆回购方直接针对的结算公司这样的第三方。如果债券质押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结算公司会先垫付资金,然后通过罚款和处置质押券等方式向融资方追诉。逆回购的风险就是机会成本,也就是失去了逆回购期间选择其他更高收益品种的机会。在正回购交易中最大的风险是欠库和欠资。所谓欠库就是指当债券折算率降低后,没能及时补足债券,致使标准券可融资的资金量小于直接融入到资金量。所谓欠资就是指当质押债券到期,需要还款时,账户上可用资金不足以归还融资的资金及应付的利息。当出现欠库或欠资时,会被罚款甚至收回回购交易的权利。具体下文会有详细的说明。防止欠库或欠资的方法:每周三晚上查看沪深交易所最新的标准券折算率,如果折算率降低,就要在周五前补足债券。如果账户没有就要再次买入质押入库,再次买入也只需买入要求的数量就行了,而没有必要再买入1000张入库。做融资方在到期前一定要在账户上存入足够的资金,比如1日回购,则T+1日收市前账户上就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是新转入的资金,可以是卖出证券或者债券出库后卖出债券获得的资金。对于打新回来的资金运用问题,在前面正回购操作技巧中已有叙述。具备相关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经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融资交易,应关注以下事项:1.融资交易的回购标准券使用率不得超过90%。2.融资交易的回购放大倍数不得超过5倍。
黄盛杨2019-12-21 22:02:18
-
以下为上交所官方释义:“债券协议回购是指交易双方自主谈判和协商议定,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正回购方”在将债券进行质押登记并向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回购利率支付资金利息,同时解除债券质押登记的交易。交易双方自主谈判和协商议定是重点,也就是说质押券、利率、期限、折算率全部是自主协商,交易所和中登不再承担共同对手方的责任。按照交易所的操作指引,几乎所有债券都可以做为质押券,利率、折算率,只要不超过100%都可以。从质押券范围上看,协议回购的质押券可以是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债券,包括公开发行的和非公开发行的,私募债也可以,低评级债也可以。从期限上看,协议回购的期限是1-365天,由交易双方自主确定。其次,哪些人能参与?按照交易所操作指引,金融机构或其产品可以做为融资方,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只能作为融券方。以下为原文:第十条参与协议回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欢迎聊聊协议回购那些事请注意,金融机构和产品可以做为融资方,这其中包括私募基金及其管理的产品!其三,如何交易?跟银行间交易类似,点对点报价,谈价,成交,下单。有券的找金主,有钱的找券主,谈好了,通过券商下单交易即可。
龙家衡2019-12-21 21:38:07
-
从2019年12月10日开始,符合条件的可转债,将可以作为债券回购的质押券。投资者以可转债作为债券回购的质押券,需要特别注意:1.可转债申报作为质押券期间,将不可以进行转股和回售申报。在标准券数量有剩余情形下,投资者如需对可转债进行转股和回售申报,应当首先解除可转债的质押。投资者当日申报解除可转债质押,当日可以进行转股和回售申报2.可转债到期前10个交易日将停止提交进入质押库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黎琼锋2019-12-21 21: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