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到期交易净价加债券在回购期间的新增应计利息应大于首期交易净价
推荐回答
净价是指扣除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后的债券价格。全价等于净价加上应计利息。以7月17日为例,债券起息日为6月6日,持有天数为1个月零11天,即41天,100元面值的债券内含利息为100*2%/365*41=0。22元,若卖出净价为100元,卖出全价即为100。22元。净价交易是以净价挂牌,按照全价计算实际的资金收付。根据规定,柜台债券交易实行净价交易,其意义在于净价能真实地反映债券价值的变动情况,有利于投资人分析和判断债券走势。因为在债券价值不变的情况下,随着持有天数的增加,全价自然上升,若只观察全价,则产生债券升值的错觉。只有净价变动,才表明债券价值变动。本只债券从发行日至今日的卖出净价一直为100元,没有任何升值,但全价却上升至100。22元。
齐斯文2019-12-21 20:37:23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这很可能是债券数量是按金额计算,比如10000张的债券,折算成金额就是10000*100等于1000000元。
米大斌2019-12-21 20:54:52
-
净价是指扣除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后的债券价格。全价等于净价加上应计利息。记账式债券交易采用净价方式报价,即以不含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进行报价并成交。净价交易方式中的交易价格不包含应计利息,其价格的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债券买卖资金采用全价法交割买入全价=买入净价+应计利息卖出全价=卖出净价+应计利息应计利息=票面利率/365×已计息天数×债券面值100在报价系统中,应计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19位,但报价显示只保留2位与投资者进行资金清算时,按全价计算:结算金额=买卖净价+应计利息根据规定,柜台债券交易实行净价交易,其意义在于净价能真实地反映债券价值的变动情况,有利于投资人分析和判断债券走势。因为在债券价值不变的情况下,随着持有天数的增加,全价自然上升,若只观察全价,则产生债券升值的错觉。只有净价变动,才表明债券价值变动。
黄盛毅2019-12-21 20:19:42
-
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是指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的应计利息额。实行净价交易时,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债券净价交易以每百元债券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按每百元债券所含利息额列示。
窦运荣2019-12-21 20:05:44
-
全价结算清算债券时,买家除了根据计算净价成交的价格支付给卖方,卖方支付应计利息。债券结算登记债券交易净价格单独列示和应计利息。目前债券净价交易采取净价报价,但以债券净价和应计利息额两项之和即全价作为债券结算的价格。即在债券现券交易中,债券的买者还应向卖者支付自上一次利息支付日至交割日应付的利息,因为买者可以在下一个利息支付日得到整整一个利息支付期的利息,而买者只在利息支付期的某个时点上才开始持有债券,因此,买者要向卖者支付这部分利息。全价与净价的关系是:全价=净价+应计利息额零息债券应计利息额是指债券发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的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净价交易中应计利息额计算公式为: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年度天数*已计息天数在计算应计利息额时,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计算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割单所列“应计利息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
连会新2019-12-21 19: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