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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掌管着一切的公司运营!非董事会人员包括股东不能参与;但是达到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名任命董事。
辛国省2019-12-21 2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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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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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重大事项是需要股东大会同意,要看公司章程如何约定。有的董事会就有权利融资举债,有的就必须经股东大会,如果是临时性预案,当然要先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梅金莉2019-12-21 20: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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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公司借债影响到股东权益,而股东才是公司的所有者,所以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筹集资金有两类,一是权益资本,就是向公司注资或发行股票,成为公司股东。这种注资,根据公司法规定,是不得撤回,只有在公司进行清算的情况下才可以撤回资金,公司经营期间只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来回收资金。相比借债,这种筹集资本的方式成本费用低,而且筹集资金的使用期限基本是无限期的,财务压力小。二是债权资本,是指向银行、商业伙伴、债券投资者等筹集资金,他们只是向公司借钱,到期要还本付息。公司获得权益资本和债权资本的成本是不一样;公司借债也会促使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资产负债率的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公司的赢利水平。以上等因素都是股东要考虑的因素,所以借债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是为了保护股东权益。
齐新章2019-12-21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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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我国《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我国《公司法》第44条规定特别决议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齐景智2019-12-21 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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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放债券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需要由董事会提出议案,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和人数无关。
龚小章2019-12-21 19: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