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需要在子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列示吗?

梅鑫东 2019-12-21 2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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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法予以合并。新准则取消了比例合并法。因为控制实质上意味着只有一方能够对另一方实施控制,按照约定同受两方或多方控制的合营并不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关于控制的定义。因此,不应将这种联合控制主体按比例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辛培尧2019-12-21 23: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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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部是母公司、独立法人,自身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需要经过审计;合并报表是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资产状况、经营状况的反映,反映的范围是不同的。简单说就是审计母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审计集团整体财务状况。
    龙庄伟2019-12-21 22:02:20
  • 主要由于合并会计报表在合并范围、编制基础及编制方法上有其特点,存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使审计工作的进行有一定的难度,下面就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对于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有否按规定列入合并范围,审计难度较大,对长期投资项目的账目及合同文件资料的审查尤为重要。根据现行规定,应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企业包括:1、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包括直接拥有和间接拥有;2、虽未拥有过半数权益性资本,但通过协议可控制的。对于第1种应纳入合并范围企业,如果母公司直接拥有或通过某一子公司间接拥有50%以上股权的,可通过查阅合同、账簿及单位会计报表附注掌握情况,母公司一般也会按规定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但对于通过2个以上子公司间接拥有,或母公司直接拥有加上子公司间接拥有50%以上股权时,就要通过查阅母、子公司的账簿及认真审阅单位会计报表的附注,将资料汇总后才可获知。在审计中,要关注企业有否利用这种相对隐蔽的情况,随意调整合并范围。如某一企业集团,其本身直接拥有A公司30%的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拥有A公司10%的股权,又通过其控股80%的子公司拥有A公司20%的股权,实际上,直接和间接地拥有A公司56%的股权,且A公司又不属于规定可不予合并的公司,理应纳入合并范围。但由于A公司的资产结构及财务状况不佳,且规模不小,一旦合并,即对该集团合并报表数据影响较大,不利于其企业形象,故不予合并,也没有在报表附注上说明原因。这样的合并报表,就会误导报表阅读者。同样原因,企业也有可能把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报表予以合并。因此,认真审阅有关投资项目的合同文件及账目,是确定合并范围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赵高坤2019-12-21 21:38:11
  • 必须合并。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合并会计报表是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为了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期末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的报表。而同一法人内部总分之间采取的合并方法不同于合并报表,更类似于汇总报表,是多个个别财务报表数据的简单的数学叠加汇总,方法相对要简单一点。不合并就是报表不实,涉及造假。扩展资料: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或预算单位一定时期资金、利润状况的会计报表。我国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报要求,均由统一的会计制度作出规定,要求企业定期编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不包括董事报告、管理分析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列入财务报告或年度报告的资料。财务报表。
    符致坚2019-12-21 21:21:54
  • 是对合并报表出的审计报告吧,合并报表是集团公司中的母公司编制的报表,他将其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汇总后,抵消关联交易部分,得出站在整个集团角度上的报表数据。也可以说,是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会计主体,以控股公司和其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控股公司编制的反映抵消集团内部往来账项后的集团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等。
    赵飞蓉2019-12-21 21:08:40

相关问答

四大财务报表包括:1、资产负债表:它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及资本的期未状况。长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和利润分配能力等。2、利润表或称损益表:它反映本期企业收入、费用和应该记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金额和结构情况。3、现金流量表:它反映企业现金流量的来龙去脉,当中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三部份。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它反映本期企业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总量的增减变动情况还包括结构变动的情况,特别是要反映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扩展资料资产负债表的编制: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根据“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款项”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固定资产”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利润表的编制:1、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2、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3、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亏损。参考资料——财务报表。
是啊,如果年初数出错,那么本年再正确也无法出无保留报告附上今年cpa期初事项审计要求广义地讲,期初余额的审计既包括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所涉及到的如何审计财务报表期初余额问题,也包括注册会计师执行连续审计业务时所涉及到的如何审计财务报表期初余额问题。对于后者,注册会计师在当期审计中通常只需关注被审计单位经审计的上期期末余额是否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在适当的情况下已做出重新表述,很少再实施其他专门的审计程序。因此,本节主要针对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所涉及到的期初余额审计问题进行阐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涉足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展,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业务相应地日渐增多。从目前看,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主要包括两类情形:一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首次接受审计的情况下接受的审计委托;二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被审计单位上期财务报表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情况下接受的审计委托,即由于种种原因,被审计单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本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随着2019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颁布和实施,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首次接受审计的情况将日趋减少,但是,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被审计单位更换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仍会继续存在。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必然会面临如何审计财务报表表期初余额问题,应当注意把握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所审计财务报表的影响。所谓应有的职业谨慎,是指注册会计师履行专业职责时应当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一丝不苟的责任感并保持应有的慎重态度。注册会计师在首次接受委托时会涉及到期初余额,而期初余额是本期财务报表的基础,往往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注册会计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慎重态度,判断期初余额对所审计财务报表影响的程度;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审计的毕竟是被审计单位本期的财务报表,如果对期初余额审计过于详细,势必会增加审计成本,延长审计时间,并给被审计单位带来审计费用过高等负担。因此,注册会计师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应该遵循适度原则。一、期初余额的含义期初余额是指期初已存在的账户余额。期初余额以上期期末余额为基础,反映了以前期间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会计政策的结果。前任注册会计师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对本期财务报表可能产生影响,也可能不再产生影响,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当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例如,在上期财务报表审计中,前任注册会计师由于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某项应当予以披露的重大事项未予披露而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该重大事项在本期已经消除或者虽仍存在,但被审计单位已经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作了充分披露,那么注册会计师在本期审计时就不需因此而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反之,如果该重大事项在本期仍然存在并且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仍然重大,而被审计单位继续坚持不在本期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那么注册会计师在本期审计时仍需因此而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由于导致上期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仍然相关和重大,对本期财务报表继续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范例参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指南附录1331-1参考格式5。
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公司与所属的各被控股的子公司,以及纳入合并的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发生的应收应付账款需要做抵消分录,而且相互之间的投资与净资产,相互之间的销售与成本,借款发生的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等都需要抵消。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企业应当将内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相互抵消,同时还应将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抵消,其抵消分录为: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抵消:借:应付账款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抵消:借:应付票据贷: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与资产减值损失抵消:借:应收账款借:应收票据贷:资产减值损失扩展资料: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1、以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2、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3、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应付账款。
1.登记入账的销售交易是否真实。注册会计师一般关心三类错误的可能性:一是未曾发货却已将销售交易登记入账;二是销售交易重复入账;三是向虚构的顾客发货,并作为销售交易登记入账。前两类错误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而第三类错误肯定是有意的。鉴别高估销售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一点非常关键。尽管无意的高估会导致应收账款的明显增多,但注册会计师通常可以通过函证轻易发觉。对于有意的高估就不同了,由于作假者试图加以隐瞒,使得注册会计师较难发现,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就有必要制定并实施适当的实质性程序以发现这种有意的高估。如何以适当的实质性程序来发现不真实的销售,取决于注册会计师认为可能在何处发生错误。对“发生”这一目标而言,注册会计师认为内部控制有弱点时,才会实施实质性程序。因此,测试的性质取决于潜在的控制弱点的性质:1针对未曾发货却已将销售交易登记入账,可以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抽取若干笔分录,追查有无发运凭证及其他佐证,借以查明有无事实上没有发货却已登记入账的销售交易。2针对销售交易重复入账,可以通过检查企业的销售交易记录清单销售日记账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号。3针对向虚构的顾客发货并作为销售交易登记入账,应当检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与销售分录相应的销货单,以确定销售是否履行赊销批准手续和发货审批手续。检查上述三类高估销售错误的可能性的另一个有效办法,是追查应收账款明细账中贷方发生额的记录。如果应收账款最终得以收回货款或者由于合理的原因收到退货,则记录入账的销售交易一开始通常是真实的;如果贷方发生额是注销坏账,或者直到审计时所欠货款仍未收回,就必须详细追查相应的发运凭证和顾客订货单等,因为这些迹象都说明可能存在虚构的销售交易。当然,只有在注册会计师认为由于缺乏足够的内部控制而可能出现舞弊时,才有必要实施上述实质性程序。2.已发生的销售交易是否均已登记入账。销售交易的审计一般偏重于检查高估资产与收入的问题,因此,通常不用对完整性目标实施交易实质性程序。但是,如果内部控制不健全,比如被审计单位没有由发运凭证追查至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这一独立内部核查程序,就有必要实施交易实质性程序。从发货部门的档案中选取部分发运凭证,并追查至有关的销售发票副本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是测试未开票的发货的一种有效程序。由原始凭证追查至明细账与从明细账追查至原始凭证是有区别的:前者用来测试遗漏的交易“完整性”目标,后者用来测试不真实的交易“发生”目标。测试发生目标时,起点是明细账,即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抽取一个发票号码样本,追查至销售发票存根、发运凭证以及顾客订货单;测试完整性目标时,起点是发货凭证,即从发运凭证中选取样本,追查至销售发票存根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以测试是否存在遗漏事项。3.登记入账的销售交易是否均经正确计价。销售交易计价的准确性包括:按订货数量发货,按发货数量准确地开具账单以及将账单上的数额准确地记入会计账簿。对这三个方面,每次审计中一般都要实施实质性程序,以确保其准确无误。将计价准确性目标中的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进行比较,便可作为例证来说明有效的内部控制如何节约了审计时间。内部控制如果有效,实质性程序的样本量便可以减少,审计成本也因控制测试的成本较低而将大为降低。4.登记入账的销售交易分类是否恰当。如果销售分为现销和赊销两种,应注意不要在现销时借记应收账款,也不要在收回应收账款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样不要将营业资产的销售例如固定资产销售混作正常销售。销售分类恰当的测试一般可与计价准确性测试一起进行。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审核原始凭证确定具体交易业务的类别是否恰当,并与账簿的实际记录作比较。5.销售交易的记录是否及时。发货后应尽快开具账单并登记入账,以防止无意漏记销售交易,确保它们记入正确的会计期间。在执行计价准确性实质性程序的同时,一般要将所选取的提货单或其他发运凭证的日期与相应的销售发票存根、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上的日期作比较。如有重大差异,就可能存在销售截止期限上的错误。6.销售交易是否已正确地记入明细账并汇总。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必须正确地加总并过入总账。要加总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数,并将加总数和一些具体内容分别追查至主营业务收入总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以检查在销售过程是否存在错报。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追查到应收账款明细账,一般与为实现其他审计目标所作的测试一并进行;而将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加总,并追查、核对加总数至其总账,则应作为单独的一项测试程序来执行。7.实施销售的截止测试。对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实施截止期测试,其目的主要在于确定被审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会计记录归属期是否正确;应记入本期或下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否被推延至下期或提前至本期。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该注意把握三个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有着密切关系的日期:一是发票开具日期或者收款日期;二是记账日期;三是发货日期服务业则是提供劳务的日期,检查三者是否归属于同一适当会计期间,是营业收入截止期测试的关键所在。围绕上述三个重要日期,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选择三条审计路线实施营业收入的截止期测试:一是以账簿记录为起点。从报表日前后若干天的账簿记录查至记账凭证,检查发票存根与发运凭证,目的是证实已入账收入是否在同一期间已开具发票并发货,有无多记收入。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防止高估营业收入。二是以销售发票为起点。从报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发票存根查至发运凭证与账簿记录,确定已开具发票的是否已发货并于同一会计期间确认收入。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防止低估营业收入。三是以发运凭证为起点。从报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发运凭证查至发票开具情况与账簿记录,确定营业收入是否已记入恰当的会计期间。这种方法也是为了防止低估营业收入。